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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产品定价应听证制与核算制联动
www.fjnet.cn 2010-01-27 08:59  孙金栋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5日,民进四川省委在两会上针对民生话题,提出《建立公平的公共产品定价机制为突破口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建议,认为省属公共产品供应企业应向社会公开企业的运营情况、财务报告、成本数据等。(1月26日四川在线)

目前,水电油气等公共产品大都是垄断性经营。产品价格基本上不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与国际市场接轨”往往变形串味儿。涨时快且幅度大,落时慢且幅度小。居民名义工资性收入增速,在隐性中被公共产品涨价所抵冲。垄断行业员工高收入,并不是他们付出的劳动量高于社会平均水平,而是从不合理的垄断暴利中列入生产成本。

政府职能部门对公用产品价格的管理,只是停留在单一形式的听证会上,人们常见的“听证会”,多半演变成“听涨会”。因为,听证代表的遴选程序、标准、数量和比例公众都不晓得,公共产品生产企业内部成本以“保守秘密”为借口,实行信息隔离,事实上变成了暗箱操作。

笔者赞成四川两会代表的观点,在公共产品成本约束上,国家应有明确的定价成本构成、审核标准和方法,并向社会公布,逐步建立成本监审制度。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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