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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环境税为何让舆论先“激动”
www.fjnet.cn 2010-01-29 09:42  毕诗成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张燕友列席会议时随意一句 “透露”,激起舆论千层浪花。他说,财政部、环保部、税务总局正在研究机动车环境税费改革问题,机动车污染排放将被列入环境税征收范围内。有环保部官员对此回应称:这个措施是北京市人大提出的,主要还是针对北京市范围内,环保部关于机动车环境税的征收情况不方便透露。(1月27日网易财经)

北京这是 “自选动作”?还是先行试点?仍未可知。就现有条件看,全国大范围征收尚需时日,但环境税进入议事日程,却已是不争事实。按照发达国家的经验,通过征收尾气排放税等环境类税目,确实可以一定程度上遏制汽车增速、减少空气污染,尤其在2009年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产销国的背景下,这一思路难免要浮出水面。但基于现实的一些困境,“环境税”的征收面临着合理性的质疑,舆论也要先“激动”一番。

首先是否涉嫌重复征税?当前车辆购置税、燃油税、消费税等已涵盖了对污染环境的征税,如果政府部门认为其调控力度不足以遏制机动车的速增,可以在已有税目上提高,还有必要增加一种“尾气税”吗?其次是“尾气税”能否起到“改善环境”的初衷?现在有些部门存在严重的“税费依赖症”,总以为多收点税就能改变某种格局、某些习惯,实际并不尽然。

此外也是很关键的一条,一件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大家插一嘴论上几句,竟然依靠于“小道消息”——— 某个官员的偶然“透露”。诚然,部委搞出细则再走人大程序,也不违反“程序”,但征收环境税这样影响全国的大事,按照征税理论,征税者与纳税者之间应该是平等的,任何税收必须得到纳税人的同意,满足这两个要件才是道德的税收,如果让公众觉得只是两三个部委关门就鼓捣出来个收税名头,难免要有意见。税基怎么确定,征收多少合适,都需要凝聚社会共识——— 尤其去年出台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期是3年,打“环境牌”又如何不阻滞汽车产业的发展,是一个需要拿捏的“度”。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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