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格机构是理顺能源体制的第一步
www.fjnet.cn 2010-01-29 10:34 吴睿鸫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一方面,要尽早成立国家能源部。早在1980年,中国就曾成立过国家能源委员会,而后在1988年成立了能源部。尽管该机构生存了五年就夭折了,但将石油、煤炭以及电力管理集于一身的架构,已在形式上预演了大能源的管理形态。目前,分管能源工作的能源局仅是一个隶属于发改委的副部级单位。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坦言,国家能源局要掌管全国能源工作面临的五大困难,能源局缺乏实施行业管理的手段和资源,实施对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的管理,但是与能源行业发展相关的管理职能却又分散在不同部门,国家能源局任务重,但履行职责时却困难较多。在这种模式下,能源局履行职责都困难重重,更谈不上从宏观的视角,来系统协调和配置资源了。因此,国家应尽快着手恢复成立能源部,才能应对能源管理现状。
与此同时,构建符合国情的监管模式。多年来,中国能源行业长期处于电监会、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的多头监管之下,显然,这种监管模式最容易形成“龙多不治水”的局面。比如说,广为公众所诟病的“八个大盖帽管不了一顶破草帽”,“七个部门管不了一个菜篮子”,就存在监管部门各自为政,相互扯皮的现象,从而导致了食品安全生产、流通等各个监管环节上出现空白地带。所以,笔者觉得,在中国能源市场尚不太成熟的情况下,采纳德国或英国模式,在能源主管部门下面设立相对独立的监管机构,显然比较符合国情。譬如,在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之下,成立一个人财物相对独立的能源监管局,行使其监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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