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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网络直播,公诉人准备好了吗
www.fjnet.cn 2010-01-31 10:55  王晓民 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河南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报告时称,今年,该省将在全省法院系统推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据了解,河南是继上海、北京、辽宁之后,全国第四个推行庭审网上直播的地区。(1月29日中国新闻网)

虽然庭审网络直播是由人民法院推进,但庭审网络直播并非人民法院一家的事情。特别是对于刑事案件来说,庭审网络直播更与检察机关密切相关。1996年我国刑诉法修订实施后,庭审方式逐步由讯问式变革为控辩式,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角色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出庭支持公诉不再是庭审时的一个“配角”,而是备受人民群众关注的一个“主角”。检察人员出庭支持公诉的成功与否,不仅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问题,也直接影响着法院对案件事实的最终认定与判决。但是,实践中一些公诉人对出庭却没有给予充分重视,仍然认为出庭支持公诉不过是检察机关按程序“走走过场”而已,在开庭时或是“高高在上”对辩护人颐指气使,或是不积极回应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使得整个庭审过程趋于形式化,严重地影响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现在,庭审过程网络直播,公诉人员的一言一行都将被处于更大范围的监督之下,如果公诉人员再像以前那样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就极有可能在法庭上出现雷言雷行,陷入被动的局面。其结果,不仅会使公诉人的个人形象受损,更会使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受损,更可能会使通过开庭使法官明晰案件事实并作出公正判决成为一种奢望。因此,公诉人必须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使自己的一言一行更加规范,更加符合控辩式庭审的指控犯罪特征,把出庭支持公诉的执法活动提升为文化丰蕴的诉讼艺术。只有这样,公诉人员才能在法庭上充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展示国家公诉机关的良好形象。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在网络已经普及的今天,相信继上海、北京、辽宁、河南之后,越来越多的地区会推进庭审网络直播,以实现“阳光诉讼”。

对此,公诉人准备好了吗?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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