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扁家伪证案二审 吴淑珍缘何被轻判?
www.fjnet.cn 2010-02-04 18:33 朱穗怡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看来,陈幸妤、陈致中及赵建铭均改判三个月,还是符合惯例的。而吴淑珍由于教唆伪证,是“主谋”,因而刑期又比其子女稍长。
至于扁家人为何未获判缓刑,一方面,吴淑珍还涉及其它的伪证案。其好友罗胜顺夫妇供称,当年受扁妻指使,在“公务机要费”案中谎称发票都是代扁宴客或购物而得来的,但实际上那些都是自己私人消费的发票,只是应扁家要求才交给吴淑珍。看来,扁妻在伪证案中不仅是“主谋”,还是“累犯”。另一方面,陈幸妤等三人还涉及贪污“公务机要费”,法官认为他们可能有再犯之虞,因此不予缓刑。
总的来看,吴淑珍等人在伪证案中的刑期与以往的同类判例相差无几。相较之下,他们另涉的贪污案则是刑期十年以上的重罪,最高可判囚无期徒刑,而且根据相关规定,法官还可以无限期延押有重罪嫌疑的被告。所以,法庭应是根据被告所涉的犯罪事实的轻重来进行裁决的,而这也是扁妻等人在伪证案中被“轻判”的主要原因。
相关新闻
- 2010-02-04陈水扁家伪证案2审减轻判决 陈致中仍认为过重
- 2010-02-01陈致中吹集结号 扁家势力卷土重来?
- 2010-01-31大公报:陈致中吹集结号 扁家势力卷土重来?
- 2010-01-29陈致中欲选议员 “蓝委”批扁家想继续兴风作浪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