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子局长半昏半醒但绝非法盲
www.fjnet.cn 2010-02-09 10:19 黎明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浙江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刘长春有“才子局长”之称,2月5日,其人涉嫌受贿一案在杭州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他的辩解声音洪亮,滔滔不绝,像他以前在笔会或局机关大会上作报告。刘长春否认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他的辩护人还说,被告人原是正处级领导,而仙居检察院、法院只有副处级,不能审判刘长春这个正处级领导。而他的长篇“报告”和辩护人关于受审级别的言论,均引发了媒体记者席上的哄堂大笑。
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的“作品”,而当场博得哄堂大笑这样的辩护效果,足以证明此“作家局长”压根就没什么真才实学。这样的人,当官之后的腐败一般有点特色,比如身处官场却常抱一种让其他官员讨厌的酸酸的“文化优越”,他们的追求目标总是虚实兼顾,再就是受贿物中的字画、古董等有文化含量的东西往往占了一大部分。
此人并非罪大恶极之辈,其废话连篇的辩护词中也存在言之有理的部分。他对检察官说,“经过这番遭遇,我对社会的感受更深了,以前对社会、对历史的理解还是有些幼稚”,这是实话,如果说他对官场和官场游戏规则的理解有些幼稚,就更实在、具体了。
“副处级法院不能审判正处级领导”,这样的辩护策略与脱罪理由,说明的是才子局长对官场感知的“半昏半醒”。这句话不是辩护律师的专业表现,辩护人应该知道此说没有法律条文为依据,但律师自知对官场规则的理解不如局长,也就采纳辩护人的这一质疑并对法庭提出来。记者把这句话专门提炼出来,一个不大的才子贪官就出了与其罪行不甚相符的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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