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本无罪,有罪的是腐而不是富
www.fjnet.cn 2010-02-11 08:47 尹平平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文章认为,奢侈品消费者是“特权阶层”,这也许只是作者谢里丹个人的感性认识,但在实际当中,却能找得到大量佐证。比如,某国际知名品牌中国旗舰店的管理者就曾对媒体表示,在它们的VIP客户中,煤老板、房地产商人、富豪的家眷以及富二代是绝对的奢侈品消费主力军。
与此同时,抽天价烟的原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收藏200余双名牌皮鞋的原重庆市沙坪坝区征地办公室干部丁萌、拥有十几本房产证和几十只单价上万的名牌LV包的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戴国森等数不尽的“鲜活事例”,则丰富着我们对这些数字背后的想象。
其实,民众对那些通过打拼先富起来的人的正常奢侈消费,并不苛责。本来,丰俭由人,富人本身就有自主消费自主选择的权利。那些通过灰色手段、乃至“黑色”手段暴富起来的人以及那些攀附权力、依靠权力腐败(如前面提到的二奶情人消费等)一掷万金的奢华消费,才是民众反感、厌恶的对象。
辛苦挣来的血汗钱,即便再多,大把大把地挥洒也会心疼;而那些“来得容易”的钱,动辄一掷万金才会那样“潇洒”。奢侈品本身无罪,因富有而适当高消费的行为也无可厚非,但是靠什么富有、拿谁的钱高消费,却能撩拨每个人的神经。不患寡、患不均,不仇富、但仇腐。这也许才是人们之所以持续关注奢侈品消费,以及不齿这种高消费行为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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