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亲友传黄中的“私权矛盾”
www.fjnet.cn 2010-02-12 09:04 王晓渔 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从网络到短信,“反低俗”运动的力度不断加大。发荤段子手机将会停机,一时成为热点话题,也给公众带来担忧,荤段子的范围如何界定?会不会殃及池鱼?在“开口交谈”因为包含“口”和“交”两字也会被一些网站过滤的情况下,公众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
湖南移动率先为公众减轻心理负担,表示:“夫妻、朋友之间私下发的几条黄色短信,属于用户正常通信的范围。”1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陈国庆就《解释(二)》进行说明,胡云腾先生表示:“如果好友之间、同事之间发一点低俗的东西,互相调侃,这个只能说情趣不高,骚扰别人,刑法不能把老百姓一些不健康的东西都纳入打击的范围。”
亲友之间发送荤段子可以免责,这似乎给手机用户服下一颗“放心丸”。但是,仔细想想,更加让人不安。个人的权利非但没有受到有效保护,还有可能进一步受到侵犯。
首先,信息发送者和接收者之间的关系由谁鉴定?电信公司还是公安部门?如果是前者,电信公司显然有越界之嫌,手机用户之间的关系属于个人隐私,商业机构没有权力过问。如果是后者,将引发更多的问题。当一个用户给亲友发荤段子的时候,是否需要做好准备,随时到公安部门说明他和信息接收者之间的关系?核对身份的工作量将会大得惊人,不要说手机用户不厌其烦,公安部门恐怕也要停止其他所有工作,专门办理荤段子的发送者和接受者之间关系的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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