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健全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上,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远远不止于“探索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政府的当务之急,是在养老保险制度中担当好收入再分配的角色,如扩大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将个人账户的“空账”做实,等等。而抵房养老,不过是作为一小部分的补充,“探索”一下也无妨,但绝非“重中之重”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又称“倒按揭”、“抵房养老”,数年前在全国“两会”曾经热议,中国人寿等保险公司也曾研究过开发这一险种的可行性,后来不了了之,上海、南京等地“试水”也应者寥寥。近日,广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大力推进广州保险业综合改革试验的意见》提到“探索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又掀起舆论波澜。(近日《羊城晚报》)
上世纪80年代,美国一家银行最先开展抵房养老业务,目前发展最成熟的也是美国。对于有房老人来说,“住房富裕,现金贫困”,将房子“倒按揭”提前变现,有更充裕的现金流以颐养天年,不失为一种可行选择。金融企业创新产品能否盈利,最终还得靠市场来检验。对银行或保险公司来说,“正按揭”的风险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减少,而“倒按揭”正相反,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增大。“倒按揭”是无限制周期贷款,延续时间长、变动因素多、动用资金大,且存在支付、变现、城市规划、预期寿命、房价波动等一系列风险。暨南大学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研究所所长林毓铭教授表示,以房养老即使在国外也推行得不太好,“美国搞这个东西很领先,但也碰到很多法律问题”。
在当今的中国,姑且不论抵房养老种种技术上的难题,就说种种“国情”就足以让其“水土不服”。比如,土地使用权为70年,金融企业如何计算法律风险?又比如,金融企业不能混业经营,“倒按揭”该由银行还是保险公司来经营?更麻烦的是,有学者已经提醒:三四十年后中国的城市化高峰开始衰退,当没有那么多人来买房子的时候,房价必然遭遇拐点。如果将养老依靠在房产上,存在极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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