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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真知灼见才能撑起政协委员话语权
www.fjnet.cn 2010-03-03 08:43  鲁宁 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本年度全国“两会”之全国政协年会今天将如期举行,后天全国人大年会也将紧随召开。

昨天下午,政协年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赵启正介绍会议议程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据新华社播发的发布会实录,《美国之音》记者问:“发言人说过,政协最大的权力是话语权,我想在政协讨论会上有没有讨论禁区,是否实行温总理最近强调的、后来被一些媒体在报道中删除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还有在社会上和国外,政协往往被称为‘清谈官’,您所谈的‘话语权’和‘清谈官’有什么关联?”

赵启正坦然作答:“我的确说过政协有最大的话语权,话语权的定义不止是发言权,而是他的发言能够有权威性,能够有效果,否则不能说有强大的话语权。政协委员在会上发言……经过深刻思考后才提出的,并且他在了解情况过程中是得到支持和保护的。”

坦然固然缘于自信。细究赵启正之作答,话语权之定义大于“发言权”,更体现于“有效果”,而“有效果”的前提在于“深刻思考”,在于“了解情况”;并且,政协委员此项权力是“得到支持和保护”的。可见,赵启正等于向记者梳理了政协委员话语权之所以成立之环环相扣的逻辑关系及前提。

政协委员话语权及话语权大小,源自现行《政协章程》。一言以蔽之,政协委员的话语权集中体现于众委员对国是拥有建言献策之权力。这项权力之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协所承担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程度和效度。毋庸讳言,《政协章程》虽经多次修改,却仍与政协履行职能存有距离,伴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之推进,《政协章程》势当继续与时俱进。不过,立足现行《政协章程》划定的权力行使框架和职能履行边界,行使好政协话语权,则又取决于政协委员如何行使好提案、建议、大会发言、调查质询等诸项权力,而上述权力之行使,又以政协委员所呈提案是否具有真知灼见最为关键。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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