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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财富分配正义 公权力不“抢钱”
www.fjnet.cn 2010-03-05 09:16  鄢烈山 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新浪网“两会”专题做“民生十议”,我写的关于收入分配的热点话题作为“第二议”《怎样消除妨害分配公正的拦路虎?》;编者在新闻首页推出时另做题《收入分配:呼唤公开透明的博弈》。发表出来的文章,限于篇幅,我谈的只是社会财富分配(广义的收入分配)的一部分,即公民和家庭的工资性收入,捎带涉及政府收入和资本收入在分配中占有的比例过高,公务员和垄断国企等特殊群体收入远超社会平均水平。

不论我们把税收归于第一次分配,还是第二次分配,不论税率高低,不论税收后的公共产品、社会保障支出多寡,我们谈论的都只是一个正常的法治的社会。可是,我们的国家和社会远未走上正轨,法治还只是一个正在奋斗的目标。所以,我要补充说,实现社会财富分配的公正,最急切的是,首先应该关注的是,不许抢钱——当然,这个抢不是指大街上歹徒持凶器的明抢,而是各种势力倚恃公权力进行的或明或暗的掠夺。

谈到公权力“抢钱”的手段,略加归纳,人们熟悉的就有以下四大类:

一是狂印滥发钞票,通过货币贬值,将老百姓的积蓄变成废纸一堆,或将民众的财富缩水。这是津巴布韦搞“币制改革”的做法。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我国民众也多少心存通胀恐慌;温家宝总理刚刚讲了要控制这种通胀预期;央行近日在季度报告说“将逐渐回归到正常货币政策”,已再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重新盯住了通胀。但愿在“保增长、保就业、保民生”的同时,控制住通货膨胀。

与搞货币贬值和通胀相同性质的“抢钱”,就是大家早已啧有怨言的“乱涨价”了。水电煤汽油等垄断性产品,不论是假民主的“每听(证)必涨”,还是不走过场的“半夜鸡叫”断然涨价,都是掐着消费者的脖子掏钱,与抢钱无异。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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