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通报了个别家庭违规使用保障房的情况。高林居住区的10多户经济适用房住户有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行为,有人将保障性住房改成仓库,也有人直接将房屋借给他人用做加工窗帘生意。(3月22日《海峡导报》)
让人欣慰的是,厦门这次巡查,不是“民众举报舆论跟进”下的被动应对。他们主动出击,从而发现10来起违规使用保障房的行为,并表示将把违规住户移交有关职能部门严肃处理。由此我们也知道:管理者如果对法律法规保持足够的尊重,就能个个智勇双全,织出一张疏而不漏的 “法网”。国内一些地方雷人的保障房违规,不是缘于申请者的手段有多狡猾和隐蔽,而是个别管理者或惰政,或本身就是“狼狈为奸”中的一只“狼”或“狈”。
侵占保障房后果很严重,因为这一违规行为直接挤走了一部分迫切需要保障房的市民,导致他们没有房子,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影响了政府的威信。
高房价挤压着民众的“居住权”,保障房政策无疑是一道 “公平公正的阳光”,能普照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但武汉经适房的“六连号”事件,以及开着高级小车住经适房等怪象,如乌云遮盖了“公平公正的阳光”,让这类政策的美好意图大打折扣。对这些怪象的打击,也就成了有关部门的职责所在。
具体到厦门披露出来的情况,违规使用可能出于各种不同的原因,未必是违规占有。但对违规使用的打击,当然对一些企图违规占有者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这样的打击正是对公平正义最有力的保证。
为厦门有关方面叫好的同时,笔者注意到,新闻中说,“将对违规住户移交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严肃处理”。我们会继续关心并且非常期待处理的结果。
同时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弄清,是什么原因,使本来被认为非常需要住房的他们没有住进去?对这些人的购房资格,或者目前的资格设置,有没有进行重新审定的必要?相信这样的思考,将让厦门的保障房制度更好地服务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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