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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酒驾醉酒标准引发争议
www.fjnet.cn 2010-03-29 10:30 来源:北京晚报
我来说两句
交警建议
酒驾挂钩个人信用
亚运村交通大队副大队长宋学文说,有的醉酒司机被查获,直接从身上掏出厚厚一摞钱,非要往民警手里塞,只求“放我这一回”。对他们来说,1800元的罚款几乎毫无意义,醉酒驾车的处罚中能有点威慑力的,只有拘留15天这一条。“现在不得不说,对酒驾的处罚太轻,罚款的标准是多年以前定的。”
记者采访到的多位一线交警表达同样的想法,由于处罚标准严重滞后,尽管夜查频繁,却总是有酒司机愿意冒险。交警们建议,最立竿见影的,就是降低醉酒标准,把现在的百毫升80毫克改为50或60毫克。只要达到这一标准,立刻可以拘留,哪怕设定不同档次,分别拘留五天、十天至十五天,都能对司机产生巨大的震慑。“这些人可能不在乎罚款,但谁能不在乎进拘留所?只要他在乎,自然就不喝了,这就是提高他的违法成本。”
此外,还应该建立一个信用制度,能让酒驾的处罚在经济活动中体现出来。例如在买保险、交税、向银行贷款的时候,如果发现此人曾酒后驾车被处罚过,那么保费上浮、税率提高、增加贷款利息、减少贷款额度等,多管齐下,让一个人因为一次酒后驾车付出巨大的成本,自然能够遏制他在酒桌上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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