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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公布拆迁项目工程补偿额
www.fjnet.cn 2010-04-01 08:31  鄢烈山 来源:南方网    我来说两句

与这起自焚事件有关的是,东海县委宣传部称,310国道改线系江苏省国省道干线改善工程,它经过黄川镇的桃李开发区,而陶家的养猪场就在拆迁范围内。经验告诉我们,大凡国家和省级基础建设项目,包括高速公路、铁路,国家重点工程特别是国有大企业的建设项目,如核电站、炼油厂等,征地所给出的补偿费用标准是绝对不低的,如果低了地方政府也不会答应,至少不会积极配合去做群众的工作。

可是,黄川镇政府却不想将国家的补偿款如数发到老百姓手中。请看:

“2009年9月份,黄川镇工作人员来到桃李开发区,告知业主们:‘你们这里是违章建筑,限令15天内拆完,不拆的话我们来强拆。’业主们不服,告到了东海县。县里认定建筑并不违章。”——— 这不是说,镇官们一开始就想将业主们的补偿款赖个一干二净吗?

陶家1995年在桃李工业园建养猪场,投资就有20多万元,并将家安在此处。可是镇政府不得不补偿了,却将陶家的补偿额评估为75004.36元,煞有介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而镇政府聘请的这家所谓“一级资质的地产评估咨询公司”,“村上的人一查才发现,那些评估师的资格证全都过期了”。

拆迁项目“任何手续都没有”,补偿额尽可能压到最低,也不是与陶家有仇,而是陶家人特别是九死一生的老兵陶兴尧“非常倔”,不肯屈服于强权。他说:“你拿法出来,我要按法赔偿。如果不按法,赔我100万都不行;如果按法,拿多少我也愿意。”多么守法的公民哪!可是镇政府的官员为何就是不肯出示相关法律和文件呢?

这里面有没有经济问题和罪案?我觉得应该很认真地查一查。我希望所有这类涉及征地和拆迁补偿的款额都依法必须公开,包括国家和国企在本地区的工程补偿总额,实际发放到户的明细金额。一是安定人心,二是防止官员中饱官囊和私囊,三是公平对待被征被拆者,避免分化群众,各个击破,肥了与官员沾亲带故的、送回扣给官员的,而苦了老实人。

至于如何做到这一点,本文似不似“往猫脖子上挂铃铛”的小老鼠提议,就没有篇幅讲了。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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