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初审合格家庭公示期结束,公示过程中出现不少奇怪的现象令人费解,例如,至少有299户初审通过者在政府部门工作,不少申请者甚至还拥有每平方米售价超过5万元的豪宅。据悉,在接到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后,部分申请人已经自动退出申请。
为何有那么多公职人员能顺利通过保障房的初审?所属单位回应说他们都是临时工和合同工,并不是公务员,而且收入都较低,每个月扣完税后只有1616元。倘若此说属实,倒也无可厚非,因为保障房的保障对象是以家庭资产和收入为标准来衡量的,与其所从事职业并无关联。但要想消除公众对临时工一说的质疑,还需要有关部门及时公开这些“临时工”的身份和信息,否则一个编制只有25人的公职单位,居然有11个临时工通过初审,这样的回应显然缺乏说服力。特别是现在很多地方出事后,以虚假的临时工身份来顶替几成惯例,299名临时工的解释很难不让人浮想翩翩。
退一步说,即便这些供职于政府部门的299户初审通过者都是“临时工”,其资格也未必符合深圳市申请保障房的相关规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明文规定,家庭总资产不超过32万元,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市内、外均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才可申请保障房。可是通过初审的“临时工”中,有不少竟然住在5万元/㎡的超级豪宅区。拥有此等豪宅,家庭总资产当然早已超出了32万元,何来资格申请保障房?而且政府部门的“临时工”都能住上超级豪宅,这种“临时”工作只能说是让人艳羡万分。
现在,在舆论监督下,部分申请人自动退出申请,这似乎已从反面证明其之前行为的违规性。否则到手的“肥肉”谁会愿意吐出来呢?而这种“违规”其一有可能是窃取临时工身份,其二则是抱着浑水摸鱼的态度窃取本不属于自己的保障房申请资格。其实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迫于压力,有部分公务员退出申领”的相关表态,已经表明个别公务员骗申保障房的事实确实存在。
既然事实已经清楚了,问题就不能仅仅停留于自动退出申请即可了事,对其中公务员以虚假信息试图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当按照《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其行径是否涉嫌诈骗,也当一查到底。
事实上,公务员侵占保障房也算不上什么新鲜事,究其原因即在于对其处罚过轻,更多时候则是根本没有任何处罚。想一想,如果不是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这些“临时工”很有可能就此蒙混过关,从而骗取保障房,侵占本该属于弱势群体的公共福利。而即使查出来了,大不了也只是退出申请而已。对他们来说,后果很不严重,自己利益毫无损害,违法成本的过低甚至是零成本,使得他们敢于把贼手伸向保障房。比如说,《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以隐瞒或者虚报方式弄虚作假的,驳回申请或轮候资格,处5000元罚款,而且违规行为一旦查实,载入个人诚信不良记录,5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住房保障待遇。5000元的罚款称得上处罚吗?恐怕连隔靴搔痒都谈不上。
公务员屡屡侵占保障房的丑闻,同时也暴露出保障房在资格认定和审查上存在着相当大的漏洞。如何堵上漏洞,必须有所反思。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浙江嘉兴规定有车族不能申请经适房,虽然有一刀切的嫌疑,但至少在初衷上有其可取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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