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0日,新华社发表《我国贫富差距正在逼近社会容忍“红线”》,文章指出:近年来,我国收入差距有所加大,分配格局失衡导致部分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收入差距已超过基尼系数标志的警戒“红线”。文章用白、黑、灰、血、金5种颜色,概括当前形形色色的“权力收入”。
与此新闻揭示情况相似,文学界的贫富差距和分配失衡,也正是近年来作协体制屡遭诟病的根本原因。极少数官员作家对国家文学资源的全面垄断,已逼近广大作家和社会公众的“容忍红线”。局外人认为作协是个清水衙门,其实不然。国家每年7个亿,只养200名作家。中国作协比世界上任何作家组织都有更大的权力和资源,作协官员垄断着庞大社会资源的分配权,最终成为国家文学投资的唯一获利者。
透视作协官员“白黑灰血金”五色炫目的权力收入,足以让人触目惊心。
其一,白色收入。所谓“屁股决定腰包”现象,在文学界极为突出。作家收入高低不靠勤奋笔耕,而是靠“抢身份”。一旦当上作协主席,就等于“抢”到了部级、局级的官员待遇,抢到了专车、工资、福利房的高收入。此外,作协主席的官员身份还能使其轻而易举地获得高额版税,屡登富豪榜;在文学评奖中也能频频折桂。作协官员合法的白色收入,远远高于其他部委官员,甚至年逾百万。
其二,黑色收入。作协官员向贪官兜售作家桂冠,可称黑色收入。举全县之力玩诗歌的“最牛贪官诗人”李凤臣(原山东省齐河县委书记),连获中国作协会员、国家一级作家,出版了7本诗集,一年由作协召开7次研讨会……仅2009年,中国作协就开除了6名获刑贪官会员。贪官作家为何喜欢跻身作协?是谁把他们引入作协的?又有着怎样的幕后交易?
其三,灰色收入。作协官员坐在主席台上坐享的高额回扣费、出场费、红包费、讲座费、冠名费……可称灰色收入。
其四,血色收入。公款吃喝、公车使用和公款出国等“三公”问题,是百姓椎心泣血的话题。作协一次豪华采风500万,一次诗歌节3000万,奢华年会入住北京饭店、锦江饭店等高档会所……纳税人养活的不是作家,而是作协官员;不但要支付作协官员的工资,更要为他们的“三公”消费埋单。
其五,金色收入。作协官员还担任各项国家级文学奖的评委会委员、主席,而每项文学奖开场,都意味着财源滚滚。正在进行的第五届鲁迅文学奖,除专项国家拨款外,中国作协发言人陈崎嵘还介绍:“本届(第5届)鲁迅文学奖……李嘉诚基金会一次性资助人民币500万元。绍兴市政府也将为第五届鲁迅文学评奖和颁奖活动提供支持。”(2010年3月3日《京华时报》)企业赞助+国家拨款+地方财政,令文学奖“钱”途光明金光灿烂。至于文学界多次质疑的“跑部钱进”,因是隐性收入就更难计算了。由此,尽管肖鹰教授等专家对文学评奖屡次叫停,但作协系统的鲁迅文学奖、儿童文学奖今年却依然鸣锣开场。原因很简单,让官员作家把到嘴的肥肉吐出来,可谓与虎谋皮。
在民间团体、政府机构和文学产业三位一体的作协体制下,少数作协官员集官员、民间团体主席和企业法人于一身,将庞大的文学利益垄断手中。
这种凸显权力分配的作协体制,从制度上激化了作家之间身份、地位和收入的巨大差异,导致文学界严重的分配不公。在极少数作协官员成为富豪的同时,一些作家靠写作无法维持生活,甚至沦为赤贫。2006年发生的辽宁作家洪峰“乞讨风波”,以洪峰公开退出作协告终;2007年10月,青年诗人余地自杀,留下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儿子;仅10个月后,青年诗人吾同树自杀,辞世时身上现金只有200元……同样用笔写作,有的作家享受着高额荣养,享受着奥迪车、五星级酒店的待遇;而有的作家却上街乞讨甚至贫病自杀。可见,国家对文学的巨额拨款,只是养富了极少数作协官员。国家拨款越多,作协官员的欲望就越高,文学界的分配不公就越明显;而大批真正有才华的民间作家、网络作家和中青年作家,却享受不到国家文化投资,不仅很难脱颖而出,甚至连生活都难以保障。
作协近年屡遭诟病,说明文学界的分配不公,已逼近广大作家和全社会的“容忍红线”。值得追问的是,7个亿养200名作家,到底值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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