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搞走火入魔 必然引火烧身
“我不小心在宿舍掐死女友,11点就会有人回来了,我该怎么办?我现在只有一口皮箱,在一间4个人住的宿舍。请问如何处理女友携带的物品,和如何运走尸体以及怎么掩饰?”(《海峡都市报》2010-6-5)
刚发帖没多久,杨某就被晋江警方抓获
这是出现在晋江百度吧的一个有鼻子有眼的杀人后求教毁尸灭迹的帖子。这个杀人后“虚心求教”杨某很快被警方抓个正着。如果只看到此,我们会笑话这个杀人犯笨得可爱,居然用那样一种方法去自投罗网。不过事实却是“杀人犯”杨某无聊至极,发了一个恶搞贴,为证明帖子内容的“真实性”,杨某还让网友静候次日的“晋江新闻”,原因很简单:“刺激好玩!”
从芙蓉姐姐到层出不穷的各种“门”,都是一种网络恶搞。恶搞的特点是不顾社会的道德底线,进行肆无忌惮的表演,实际上是进行丑的自我大展示。不过,那样做,虽然让人恶心,所展示的还只是一部分人的丑,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当然也是显而易见的,但还停留在道德层次,比如那些最热门的“一露到底”吧,当露到内裤都没有了之后,也就只能再摆几个丑态了。正是因为此,社会对那些恶搞也只能进行口诛笔伐;而杨某的恶搞可说是“独辟蹊径”,开始走上“杀人”之路。这,已经“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法了,于是乎,换来了10天的行政拘留。这便是对恶搞到走火入魔者的一个的警告:恶搞有风险,恶搞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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