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检察日报》报道:高小明,陕西省神木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4月12日,因受贿241万元,高小明被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高自称:逐渐地自己收受钱财多了,慢慢地也就习惯了,收钱时也就心安理得了。
6月8日《现代快报》报道:6日是高考的第一天,“重庆900多名高中生毕业典礼跪拜老师”事件在网上引起轰动与争议。校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学生感谢教育他们的老师,是天经地义的”,跪谢纯属自愿,“这样的感恩礼节还会坚持下去”。
关于跪拜,鲁迅先生有两段评论,其一鲁迅在《这个与那个》中说:现在的中西学者们,一听到“钦定四库全书”这名目,膝弯总要软下来似的;其二鲁迅在《洋服的没落》中又说:所以我们是最能研究人体,顺其自然而用之的人民。脖子最细,发明了砍头;膝关节能弯,发明了下跪……可见鲁迅先生对跪拜是持厌恶和反对态度的,并且将这种反对上升到国民素质普遍缺钙与封建奴化教育必须铲除的高度。
那么,人民教师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为孩子服务的,为人民服务的老师却让人民的孩子为自己下跪,有何理据?
官必须对人民群众予以高度爱护,官的另一个名称叫做公仆,老师的另一个名称叫作园丁。公仆也是为人民服务的,对于困难群体,必须予以无微不至的关怀,比如年节送粮送煤送吃送喝,比如常年照顾孤寡老人,那么,公仆如此爱民如父母,还要老百姓给他下跪磕头吗?
这个中学的老师假如就是道德先生,道德模范,爱学生如同自己的孩子一样,甚至超越了他们的父母之恩,然而,与焦裕禄、孔繁森等英雄人物对待老百姓相比,真的比英雄还英雄吗?按理说焦裕禄孔繁森等人是“县太爷”级别,小民理当下跪谢恩,但焦裕禄孔繁森既没有这种封建意识,又没有这种要百姓“被下跪”的冲动,老师们咋就如此觉得比焦裕禄孔繁森做的更多更好呢?
跪拜感恩,老师们跪过自己的父母几次?
跪拜感恩,老师们对自己的老师曾经跪过几次?过去激进,现在开化,那么,请问你们对教过自己的老师施过几次跪拜大礼?
如此大礼,不仅仅在毕业典礼上要跪,开学呢?考试前呢?晨钟暮鼓之时呢?是不是都应当一跪?慢慢的也就习惯了,这是跪师倡导者最希望看到的结局。
高小明实在是“忠厚”到家了,收受钱财多了,慢慢地也就习惯了,妙哉此言。“温水煮青蛙”,是这种“习惯”的科学验证,“久在鱼肆而不闻其臭”也是一种习惯。宋朝的皇帝逐渐撤销宰相大臣的座位而最终宰相也要下跪以对,也是一种强制强权之下的“被习惯”,中国人的膝弯就是这样被逐渐软化的,官场也是在高小明这样的贪官熏染之下成为一个大染缸的,企业家商人送钱当然也是一种强权之下的“被习惯”。因此,贪官的习惯性收钱与学生的被诱骗下跪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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