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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没力量,集体协商注定“难产”
www.fjnet.cn 2010-07-22 19:33  李松林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0日,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透露,今年全总将投入1000万元在10省市试点聘用专职工会人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今后职工加班工资、奖金分配、福利补贴和薪酬制度设置等应纳入到协商之中。(7月21日《京华时报》)

全总关于工资奖金分配纳入集体协商的消息一出,立即引得舆论骚动。说实话,集体协商的建议喊了这么多年,落实得如何你我共有感知。很多时候,并非上头的政策建议不好,而是基本的问题都没解决,又如何保证政令畅行无阻?正如这一次舆论的反应一样:全总要求“加班工资奖金分配等应纳入集体协商”是否是翻新版的“纸上谈兵”?

要想加班工资奖金分配纳入集体协商有成效,需要捋清一些基本问题:谁代表工人参与协商?也许有人会说,当然是工会代表工人来协商。可是,在当前残缺畸形的企业制度下,工会不坚挺是铁定事实。既然工会尚不坚挺,又如何保证集体协商有效?或许,没力量的工会将导致集体协商的最终“难产”。这绝不是耸人听闻。

工会的不坚挺源自没力量。一方面,在现实中,工会正在丧失着独立权,资方的好恶可以扶持一个企业工会,照样可以随意拔掉一个“带刺的工会”。在这种强压式的权钱魅影下,工会很难准确找到自身的角色定位,过重地依赖资方,媾和资方。另一方面,工会逐渐远离工人,职能被资方板结化。工会不再深入工人中去,如遇紧急情况,最多也是帮着“打打杂”。其“代表职工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已在外界的打压收买,自己的依附性和妥协性中渐遭蚕食,不断消弭。

所以,以现状看来,期盼工会参与集体协商有点异想天开。但是,我们也不应否定集体协商的进步意义。要想让集体协商真正发挥效用,维护工人切身利益,重点还得着手改制工会的角色和职能,简而言之就是要让工会具有独立性并且负起责任来为工人说话。

笔者以为,首先,工会力量来自法律保障,政府应该为此撑起腰来。必须用法律形式细化和保障工会的地位与权益,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工人就没有对等力量与企业主进行充分博弈和合理抗衡。如此一来,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在与企业主的谈判中就会丧失话语主导权,永远处于劣势地位;其次,地方劳动监察部门要迅即警觉起来,要拿起责罚的板子随时伺候着,发现侵犯工人权益的行为要坚决责罚,责令整改;随后,与集体协商制相关的配套改革需要及时跟进落实,角逐形成多角度多层次的权益保障网络。不能让意气风发,信心满满的法规建议如“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

对新法规的一点苛责承载着公众最质朴的期待。要想工资奖金分配纳入集体协商的建议在实施中“不走样”,需要切实发挥工会在现代企业的中坚作用。而如何让疲软的工会在这种进退维谷的窘境中尽快走出来,正是当前政府、社会、企业亟需合力协商和用心重构的一个话题。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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