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对于福州市运管单位布控探头监管的士拒载问题,社会上出现了多种声音,有人认为此举能对拒载的士产生威慑作用,亦有能担心会侵犯到个人的隐私,然而,还有一种值得警惕的声音——的士拒载有其“合理性”。
的士拒载其实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选择性拒载,另一种是交接班拒载。选择性拒载是在正常上班时间,拒绝去偏远路程、回程客人不多的地方,例如福州论坛上就有市民反映,许多的士不愿意去大学城,去的也不愿意打表,使得他们不得不乘坐黑的;交接班拒载是的士司机以交接班、不顺路为理由拒载,其实是的士司机选择性拒绝前往拥堵路段的乘客,以避免堵车,从而多拉几趟。可见,两种类型的拒载,实质都是“择优而食”的选择性拒载。
如果一定要说交接班拒载具有其“合理性”,那就是的士司机以交接班为借口拒载,可以在顺畅的路上多开几趟、多赚点钱,具有其个体的合理性。但是,倘若将一个涉及广大市民出行的社会问题用个体利益的标准去衡量,那就会得出很危险的结论:任何存在的东西都有其合理性。那么社会亦无须做任何改变了。
的士拒载问题远远不是简单的个体行为,而是一个涉及面广、影响人群众的社会问题。对于此类社会问题,应当从社会公众利益的角度去衡量,从社会发展的角度去看待。只有以此为依託所做出的判断才是符合公众利益的判断,而也只有符合公众利益的判断才是合理的判断。
从机制入手疏导的士拒载问题
的士拒载是的士司机追求利益追大化的个体理性行为。对于逐利的行为,刚性堵截能够提高违规的成本,是一种不可缺少的选择,但是由于目前一些的士只是挂靠到的士公司而已,经营权和产权归车主所有,公司做的都是帮车主办证、落户、代缴税收一类的服务性工作,使得公司无法有效约束司机,而要全面改变产权归属的局面又会带来很大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 所以,对于的士拒载问题,我们应当更多地从软性的机制考虑,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改进交接班规定,在制度源头上堵住其“合理性”的借口。
过往大家谈到引入竞争机制,往往就想到多引入一些的士公司,其实近日泉州的做法亦可以加强的士之间的竞争。近日,泉州六地出租车实现了营运“同城化”,出租车来往不受限,使得一些城市的的士司机感受到了竞争的压力。这种的士同城化的措施,既实现了各地之间的交通接轨,方便了广大出行的市民,也让的士行业感受到竞争的压力,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省內其他城市可以進行尝试推广。而对于以交接班为借口的拒载,的士公司应当修正交接班时间,严禁在市民上下班高峰期交接班,让的士司机无法再为其拒载行为找到“合理”的借口。
的士是城市的门面,亦是宜居城市的动脉之一。的士拒载与行规不符,与服务的要求不符,与市民的需求不符,与城市的精神品质不符,绝对是一种不合理的失范行为,我们应当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亦应当应用确实可行的措施加以引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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