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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真有这样的“维权内参”
www.fjnet.cn 2010-08-02 18:39  李振忠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8月2日《新京报》报道:7月30日,一位上访者向记者展示她花500元买的“内参”。这样一份盖着红戳、署名为“《中国司法维权内参》编辑部”的“内参”,近日出现在北京南站附近的上访人群中。访民们称,只要花费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编辑部”就会派“记者”对访民的诉求展开调查,然后向地方甚至国家分管部委发“内参”,被反映问题的单位将因此解决问题。

一份制作低劣、技术含量极低、甚至错别字连篇的“假内参”为什么会引起访民的重视并信以为真呢?其实这个原因很简单,一是访民未必就有基本的网络扫盲知识,二是“稻草心理”在作怪,一个处在四处求告无门状态下的访民,起码在心理上希望有这样一位通天的能人或者“司法维权内参”来为其主持公道。

魏民制造的是天大骗局无疑,然而,其“内参”骗局再怎么粗糙,再怎么技术含量低,但其维权的“理念”却没有错。访民们称,只要交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编辑部”就会派记者对访民的诉求展开调查,然后向地方甚至国家分管部委发“内参”,被反映问题的单位也会因此“哀求着要给你解决问题”。看看,除了替上访者维权“收费”这一节不太符合真实情况之外,其余的部分是不是就可圈可点?“司法维权内参编辑部”调查,查实后向地方和国家分管部委发“内参”,这多好?更其可圈可点之处在于被反映问题的单位也会因此“哀求着要给你解决问题”。

想想,被反映问题的单位在何种情况下才会“哀求着要给你解决问题”?只有上级责令解决、限时解决、立即解决的指令之下,或者不解决立即追究有关领导、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的情况下才会出现,换句话说就是,不解决上访群众的问题立即免官解职,责任官员就会立即向访民“哀求着”。

那么,“哀求着”又有啥不对头呢?官员、公务员是人民公仆,给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处理上访是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没有处理好人民群众的上访问题就是理亏,就是尸位素餐,就是不干正事,理亏之后必受惩罚,在这种情况下,“哀求着”人民群众这个主人原谅他的过错,难道不对头吗?“哀求着”起码是理亏着要人民群众原谅,恐怕这才是正常态。

骗局虽可恨,但其传达的理念并不可恨,也不可笑,而是可以引起信访部门的借鉴。同样,假如真有这样的“司法维权内参”,这倒是访民的“福音”,起码会在访民漫漫征途中出现一个救星,然后问明事情的原委,然后向上向下分两个途径解决问题,然后有关责任单位就会“哀求着”为访民解决问题。起码,“维权内参”这样的思路是可以借鉴的。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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