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朝野大讨论:议员可拿“灰色收入”吗?
德国几乎各党派都有显赫的人物由于在经济问题上缺乏自律而栽了跟头。2005年,德国朝野掀起了有关德国议员是否可接受“灰色收入”的大讨论。
白拿大众薪水的议员被数次曝光。
2004年基民盟秘书长劳伦茨•迈尔被迫递辞呈,2005年又曝出大众汽车无偿支薪给议员。议员和政治家违规“创收”问题被媒体曝光后,德国联邦议会为维护自己形象,对此问题做了种种解释。公众舆论对一些议员的“灰色收入”问题极为不满。对于“黑薪”事件,社会各界和多数党派纷纷要求清理门户,惩处“黑薪”政治家。如果这些事发生在现在的德国,那么,他们的行为既过不了法律关,也过不了道德观。
早在1975年,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就做出原则性判决:议员收取不劳而获的报酬是非法的。2005年,德国议会已经通过了议员法,要求议员公开额外收入。但由于不少议员向联邦法院提起上诉,使得该法律一直没有实施。2007年宪法法院的裁决才使得该法真正生效。
联邦议会在网络上公布了全部议员的额外收入,网站访问量随之大增。据称,德国联邦议会网站平时的访问量是每天30-50万次点击,而在议员额外收入公开之后,联邦议会网站热闹非凡,访问量达到了500万点击以上,其中300万次点击直奔介绍议员的网页而去。
不过,反对这一法律的议员们并没有就此罢休,他们打算继续寻找机会推翻目前的做法。他们反对的理由是,对议员收入过度透明,可能影响到自由职业者涉足政治的意愿。也有反对的议员认为,议员在当选之前从事的职业带来的收入和当选之后的收入应该区别对待。
另外,《德国租税通则》第40条规定:“实现税法构成要件之全部或一部的行为, 不因其违反法律之命令或禁止, 或违反善良风俗, 而影响其租税之课征”。可见,德国对“灰色收入”这类非法所得, 不论其来源和获取的手段如何,都要对其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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