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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百姓在阶梯电价里“不知底细”
www.fjnet.cn 2010-10-11 10:27  陈宁远 来源:东方网    我来说两句

第二个理由,是要建立“公平负担的用电机制”。而在“公平负担的用电机制”里,民众从来都是付钱买电的,如今被简化为“居民电价低于供电成本,造成用电越多的居民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用电量越少的居民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少”,那就有些让人难以理解了。

因为,即使居民用电的价格低于供电成本是一个事实,从而造成电网公司亏钱卖电给民众,民众用多了就赚了,用少了就亏了。但这样的大好事,广大民众事前居然谁都不知道。如此“公平负担”之说,似乎低估了民众精打细算过日子的决心。

从来没有人要求电网公司亏钱供电。两家电网公司,也从来没有说过它们是拿纳税人血汗钱办的垄断公司,在居民供电这块是亏钱做买卖的。假如“亏损”这个事实存在,倒很像是电网公司罔顾整体商业利益,为让民众享受到便宜的电价,而在亏钱做买卖。仿佛电网公司真知道自己是全民公司,以从其他性质的用电赚取的利润补贴全体股东——广大民众。这种示好全体股东而损害国有公司的商业利益的事,在中国真是很罕见。

事实上,这样的示好,连发改委都不一定相信。因为“意见稿”最后提到:“要实行阶梯电价,必须各地要加快对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电网经营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也就是说,连自己的收费器——电表这么个小玩意,都需要发改委提醒电网公司,应该送一个给客户,既如此,民众就很难理解民用供电如何“亏损”法。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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