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8日早上,甘孜藏族自治州磨西镇海螺沟的明珠花园酒店内57名游客吃完早餐后,出现不同程度的呕吐、腹泻等症状。其中1名广州游客经抢救无效死亡,42人住院治疗。10日晚,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有毒食品进行检测,结果令人触目惊心:面条、烫饭、泡菜等亚硝酸盐含量超标数百倍,即这三种食品每公斤所含亚硝酸盐依次为10.8克、11.3克和8.41克。权威专家透露,2至3克亚硝酸盐足以令一个成人致命,这顿早餐可谓剧毒宴。(10月11日《广州日报》)
近些年来,危害公民健康和公共安全的食物中毒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从三鹿毒奶粉到海螺沟的毒面条,极大地损伤了道德、法律和公民对于社会的信心。人们在惊魂未定之余,不禁要问:这到底是何原因造成?当然,食物中毒事件层出不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通过这次海螺沟游客集体中毒事件,足见旅游餐市场之混乱已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究其根源,还在导游身上。据说,一些旅游团的导游存在着严重私自收受回扣的现象,使本应愉快的旅程大打折扣。
事实证明,每一个黑色产业背后都有腐败的利益链在维系支撑,旅游行业也不例外。据了解,旅行社一般会根据团费订出用餐标准,但不会告诉游客具体吃什么,有些导游就在用餐标准上做手脚。如旅行社订出20元的用餐标准,导游给到饭店15元左右。有的饭店为了吸引导游,只要导游带团来吃饭,就按游客人头给导游回扣,5元一个“人头”是行规。更有甚者,逢年过节还要给导游和旅行社送礼。然而羊毛出在羊身上,饭店是不会做亏本生意的,于是千方百计在用料上“省钱”,甚至用工业盐代替食用盐、用潲水油等也不出奇。
很显然,导游心术不正,热衷于“钱规则”,是导致旅游餐市场混乱不堪、以至发生游客食物中毒的罪魁祸首。其实,我国有关旅游法规早有明文规定:禁止旅游经营单位和私人付给导游回扣,也禁止导游私自收受回扣。可导游“回扣门”为何屡禁不止呢?个中因由,值得深思。
我以为,当前各地在打造旅游品牌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吸取这次海螺沟游客集体中毒事件的教训,并通过明查暗访和群众举报等途径,对那些心术不正吃回扣的导游和善于“省钱”的饭店给予依法严惩,切实保护游客的生命安全,这也是对发展旅游业的最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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