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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之手不宜伸向“偷菜”游戏
www.fjnet.cn 2010-10-13 09:33  和肖静 来源:重庆时报    我来说两句

闹钟定到凌晨三点,半夜爬起来偷菜。当然不是跑到菜地里,而是到网上。常言道,宁可三岁没娘,不愿五更起床。但“偷菜”游戏却让人能兴致勃勃地爬下床。由此可见这款游戏给玩家带来的痴迷。

由于“偷”是一个难免让人浮想联翩的罪恶字眼,文化部曾下令将“偷菜”改为“摘菜”。但不管是“偷”还是“摘”,都难以更改这款简单到极致的游戏,给人带来的痴迷到极致的乐趣。某些人甚至“走火入魔”,分不清虚拟和现实。天水妇女李某就上演了现实版偷菜闹剧,因违法被拘留。针对“偷菜”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近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一工作人员对报道回应,文化部将会商研究,“偷菜”游戏或将取消或将改良。(10月11日《西部商报》)

一位工作人员的话,当然不能完全代表官方的立场,但是这样的小道消息,恐怕也难免透露着官方的政策动向。不过,取消“偷菜”这一游戏,笔者认为值得商榷:既然“偷菜”游戏被批准上线,再要对其进行取缔或者更改,必然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正当的程序。如果仅因为“没有启迪思维和开发智力的益处”,以营造积极向上的环境为借口,进行取缔或者改良,无疑是自立标准规范他人的一种文化霸权,更是公权力对公民权利的僭越。

不是每个人都是圣人,“吾日三省吾身”。现代都市人在生活和工作的压力下,空虚、焦虑、愤怒的情绪长久积压,网络游戏成为一个安全释放的途径。偷偷菜、除除草、打打虫、浇浇水,简单的点击鼠标,给人带来已然陌生却终感亲切的自我愉悦,和收获成就的乐趣,难免让人乐不思蜀、心驰神醉。如果说有人分不清虚拟和现实,或者说游戏误导了他,因“偷菜”偷到他人地里,偷到他人包里,恐怕罪恶的根源不能只归咎于“偷菜”这样一个游戏。社会治安状况是否良好,以及人们的法治意识是否强大,恐怕才是现实版“偷菜”出现的社会根源。

既然“偷菜”是游戏,就应以放松、愉悦身心的态度对待。法律赋予公民精神文化自由的权利,不启迪思维、不开发智力,并不犯法。仅仅依据虚拟的道德判断,就取消合法的运营游戏,无疑是对法律的亵渎,和公民精神文化自由权利的僭越。更何况,这款游戏是不是误导了某些人,误导了多少人,都是主观性很强的判断,并没有量化的依据。

文化部可以认为“偷菜”游戏脑残、不益智,或者倡导公众告别“偷菜”,但无权越过法律的底线去干预公民的行为,甚至通过公权力阻挠文化市场的正常运行。文化市场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盛衰更替,不可避免会出现某些小杂音。这其实不值得大惊小怪,更不必动用公权力,除之而后快。何况,这只除“恶”的手是不是该伸,是否伸得过长,有没有僭越了公民权利,恐怕应该是伸手之前应该考虑清楚的事情。

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应该尊重公众的多元选择,行政监管和市场竞争应该并行不悖。否则,过多的行政干预,一是会破坏文化市场的运行规律,二则侵犯了公众文化自由选择的权利。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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