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卫生部监督局网站就是否禁用面粉增白剂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的公告稿显示,自2011年12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
要说起来,这面粉增白剂真的命硬,即便是在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粮食局等几大中央部委连年的“围剿”中,硬是挺了过来,这很大程度上要感谢卫生部的救命之恩。或许,卫生部致力于关怀生命与健康,所以,需要痛下决心结束一个行业的前途时,也显得如挽救一个生命一样小心翼翼,对于面粉增白剂这样一个行业的戛然而止也迟迟不能做出决定。纵然是在“很多面粉加工企业已不再使用”,“消费者也普遍要求尽量减少化学物质的摄入”的现实中,卫生部一度仍旧对于禁用面粉增白剂的呼声假装听不见,让亿万国民好不着急。
现在,卫生部终于顺应潮流,打算对面粉增白剂执行死刑,却还附有条件:缓期一年执行。这让俺们小百姓实在难以理解:是给企业的缓冲期,争取把库存增白剂用完?还是给企业游说期,“2011年12月1日”也是可以根据“意见”调整的?毕竟,考虑到卫生部对增白剂以往的 “一往情深”,我们不能不担心夜长梦多,节外生枝。试想呀,假如一年后面粉增白剂整个行业都顺利转型,库存也销售一空,这最好不过,卫生部“兵不血刃”兑现承诺。可一旦有企业负隅顽抗,继续游说,会不会这增白剂还要继续吃下去?
一年缓冲期,实在想得过于 “周到”了。周到得都觉得没必要征求什么意见了。在各类食品添加剂的存废上,民意是明摆着的,根本用不着征求。相反,你一征求,反而拖延误事,就如,现在卫生部不打算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反而是“死缓”并征求民意,面粉增白剂因而又要苟延残喘一年。这叫人说什么好呢?既然,已经吃了这么多年的面粉增白剂,那么再吃一年好像也无妨,只希望,卫生部能够说到做到,一年之后,面粉增白剂必须绝迹!要不,立个军令状先?(相关报道见A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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