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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涨工资怎避免自谋福利之嫌
www.fjnet.cn 2011-01-20 09:35  王则楚 来源:羊城晚报    我来说两句

在刚刚召开的深圳市两会里,有身为公务员的人大代表提出《关于提高公务员工资待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引发广泛关注。在社会上对公务员稳定的高收入早有微辞的时候,提出这样一份建议是要有一定的勇气的。

通观这份《建议》,主要的意见是认为2009年9月实行公务员工资改革后,“深圳市公务员工资已经没有了优势,在省内,深圳市与广州、佛山、珠海的标准比较接近,但低于东莞。从全国范围看,低于苏州、宁波等城市,与上海市和江苏省基本持平。”“深圳公务员的工资福利水平明显呈现相对下降的趋势,与深圳经济高速增长不相适应。”因此,《建议》提出,“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具体的方案和措施,取得实质性进展,真正使居民收入增长和公务员待遇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包括积极研究制定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提高公务员工资福利的办法并尽快实施。”

这些意见是符合实际的。对于深圳是这样,对于广东也是这样,深圳的公务员工资是全省最高的,但也仅仅与上海市和江苏省基本持平,而广州和省直单位的工资就远低于上海市和江苏省了。这与广东占全国GDP1/8,上缴财税占1/7的实际情况也不相适应。就这种横向对比而言,我认为,应该给深圳的公务员涨工资,也应该给广东的公务员涨工资。当然,由财政负担的事业单位职工也要按“两相当”的标准涨工资。

但如果认为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应该与社会平均工资持平,公务员在使用纳税人提供的税金提高自身待遇,应该由社会来决定,从而引出“人大代表中有这么多的公职人员就是个错误”,“公务员自己做代表,自己给自己谋福利”,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尤其是提出“提高公务员退休工资标准”,就非常值得磋商了。因为,在企事业单位退休,他们的退休待遇比之公务员退休待遇那是相差巨大的。

所以仅仅提出“确保公务员的福利待遇与GDP、财政收入动态同步,稳定增长,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建立退休工资增长机制”,而不是强调建立使居民收入增长和公务员待遇与经济增长相适应机制,就难免有自谋福利之嫌了。

由于没有与发展速度、发展效益相挂钩的收入增长机制,广东只好出台一些如低职高配一样明显错误的办法,只好采用如配用廉租大面积住房那样明显经不起质询的办法,来偷偷摸摸改善公务员的待遇。而这种不用向人大提出的“自谋福利”,恐怕更加应该受到质疑。

广东省直机关公务员已经连续8年没有增加工资了,广东的工资增幅已经连续多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种干与不干也无法增加收入的状况,已经极大地影响到广东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而没有人才,就会影响广东的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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