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非要把车辆“逼上高速”
www.fjnet.cn 2011-01-24 10:26 刘洪波 来源:南方网
我来说两句
刘洪波 杂文家
湖北宜昌有货车拒走高速的事件。数百货车嫌三峡翻坝高速公路收费过高,集结三峡北岸码头,宜昌市内交通也受到影响。报道称,在政府协调下,航运部门派出船只,交警部门派出警力,在拥堵现场进行了转运。(《京华时报》1月23日)
这次拥堵,可以视为一次抗议。三峡北岸码头已经不再依赖转运船只,货车去往重庆,只能走翻坝高速公路。货车集结于此,既是对翻坝高速公路收费过高不满,也是对翻坝高速通车后水路翻坝滚装船停运不满。临时协调水路转运货车,可使这次集结拥堵得到化解,但高速高收费且车辆无所选择的问题并未解决。
三峡翻坝高速公路长57公里,比乘滚装船走水路翻坝可节省3至4个小时,本可提高运输效率,但据货车司机算账,在高速上交费,每次要比水路翻坝多出500多元成本。水路翻坝停运,多出500多元的公路翻坝就成了车辆必由之路。
这是高速公路过高收费不得人心的又一个例证。这个例证,为由河南农民逃费案引出的对高速公路高收费的新一轮讨伐增添了新的材料。而高速开通,原路关闭,据报是因为“近期长江沿线航运签证等因素”。人们不知道这些因素为何要导致三峡水路翻坝中止,但难免不想到这是收费上的一种谋略。
在交通部门来说,随着翻坝高速通车,水路翻坝停运,可能被解释为翻坝有了替代方案。但车主因翻坝成本巨大上升,将水路停运理解为确保地方获得更多收费利益,不可谓“无根据的猜测”。
57公里高速路,就要多出500多元运输成本。这是一个问题。另一个问题是,一旦高速开通,低成本的运输通道关闭,将车辆逼到高速上去交费。交通部门到底是在提供交通服务,保障通行权益,还是垄断交通线路,保证收费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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