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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管理“裸官”完全纳入制度反腐体系
www.fjnet.cn 2011-03-07 10:05  单士兵 来源:重庆时报    我来说两句

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馼日前在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时表示,现在的“裸官”要报告,并对“裸官”会有特殊的管理措施,“如果你是‘裸官’,你在因私出国时会有特殊要求,因公出国时也会对你加以注意,在你和配偶、子女所居住地联系等方面要有一些特殊的管理。”(据3月6日《新京报》)

这无疑是一个反腐败的重大利好消息。这些年,孤身一人留守官位,而把妻儿移民国外的“裸体做官”现象,曾引公众广泛关注。其中一些官员制造的腐败事件,令人震惊。特别是当初温州的那个区委书记杨湘洪,在把妻儿安排出了国后,也找机会溜出境,然后滞留不归,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现在对“裸官”将采取特殊的管理措施,我们也由此期待能将之完全纳入制度反腐体系。

尽管马馼现在尚未解释“特殊管理”的具体内容,但从她同时强调“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财产状况要申报,他(她)们的配偶、子女境外居住、就业也要申报”,这其实就意味着,打击“裸官”腐败将有着更为理性的制度反腐体系进行支撑。由此,我们自然可以期待,通过相关制度配套,来真正从根本上铲除“裸官”腐败现象。

不得不承认,过去一些地方在对“裸官”监管方面,缺乏系统规划,甚至给人做表面文章的感觉。比如,为防止裸官腐败,深圳此前曾开出了一剂药方——规定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官员不得任正职,结果招致舆论一片嘲讽。原因很简单,不让裸官任正职对遏制裸官腐败来说,在逻辑上存在错位关系。毕竟,官员配偶子女也有自由选择生活的权利。而不让“裸官”任正职,这种方式包含着某种有罪推定的思维。更何况,“不让任正职”并不意味着相关权力就能得到充分监督,事实上也有不少官员的重大腐败案就是在副职位置制造的。

尽管很多人把“裸官”看作是外逃贪官的近亲,但必须承认,“裸官”绝对不应等于贪官。要甄别裸官到底是不是贪官,也不能简单地依靠表面的“裸”与“不裸”。过去一些地方在“裸官”监管上存在不力,说到底,还是因为偏离了制度反腐的轨道。如果不能老老实实把制度反腐的根本问题解决好,不能让权力在民主法治轨道透明地运行,不能让像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这种切实有效的制度顺利出台,就必然会在类似“裸官”监管的问题上长期纠缠不清。

当然,反腐败不仅仅需要制度方法,同时也需要执行决心。毕竟,反腐败本身就涉及到种种复杂的利益博弈。但无论如何,既然贪腐官员是在以权谋私,是在掠夺公共利益,最终就不应该也不可能逃脱来自制度正义的惩罚。现在将对“裸官”进行特殊的管理措施,并在“相关官员财产状况申报”问题上也将迎来重大转身,这一切,也都表明国家在反腐败方面的重大决心,让公众期待权力能够真正站在公共利益的立场上,来提供优质的服务。

总而言之,我们期待管理“裸官”能够完全纳入制度反腐体系。此次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馼表示对“裸官”进行特殊管理,并强调要为官员财产申报和社会管理建立基础的制度支撑,就让我们对此充满信心。而这些举措最终也一定能为制度反腐提供重要的切口与支撑,让权力更好地在民主法治轨道透明地运行,不再让“裸官”监管陷入到过去那种错位与迷乱的现象中。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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