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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无需谁来献祭
www.fjnet.cn 2011-03-07 10:06  肖畅 来源:重庆时报    我来说两句

3月4日,在全国政协会议分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星牌体育用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甘连舫谈到个税免征额问题时说,“我建议多收我们点税,我们不怕……把我们这样的管好了,对老百姓就放一马。”(3月6日《云南信息报》)

“向我加税”,豪情可赞。但,这豪情气场效果强烈,所说内容却经不住推敲,建言也就没了说服效果。“向我加税”,只是一家之言,因为从来没有一个人、某个阶层授意他这么说,答应这么去做。我们常说,公共利益需要在妥协中形成,但妥协不等于放弃自我利益,它是要让分殊的利益皆以公共利益为边界,在此基础上求同存异,有主张,也有让渡。所谓妥协,不是为某个阶层提供自我开刀的义务,让问题得到最简单化的处理。

税改,是要根据新的居民收入水平、物价上涨等因素,让税负有更为公平的担当,并借此重新理顺不同收入阶层之间的分配、再分配关系。穷人少纳一点,富人多纳一点,只是个税在形式上的体现,而本质意义来讲,穷人、富人的个税负担应当是均等的。

如果只是“向我加税”,一边“对老百姓就放一马”,另一边对富裕阶层甚至中高收入阶层加码,那仍然谈不上公平。它必然意味着:提升个税免征额的同时,也要加大税率;要为低收入阶层减负,但要以个税总额不减少为前提。反观目前的税改讨论,相信我们已经有了基本共识:税改总体目标是结构性减税,是让人民分享经济增长的果实,而政府财政增收率,至多是兼具考虑的因素,不是目标本身。

总之,于今之税改,正是重新理顺收入分配、再分配关系,重新理顺国富、民富之关系,它不需要谁来主动献祭,也根本不需要拿谁来献祭。“向我加税”之说,误解了个税改革基本理念和共识,尽管充满豪情,但经不住推敲。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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