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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版权遇到了技术革命
www.fjnet.cn 2011-03-17 08:49  陈宁远 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3·15”这天,全国50名作家联名发表了一份讨百度书,他们平时观点可能大相径庭,甚至笔墨官司不断,但在“这是我们的权利”的口号之下联合起来,由慕容雪村执笔愤怒声讨了“小偷”百度。

2009年古根海姆奖获得者、美国著名作家、记者和保守派评论家赫尔普林,就将知识产权和网络文化的关系提高到文明与野蛮的对立面上分析。他出了一本书叫《数字野蛮主义:一个作家的宣言》。但这样的强烈抗议在搜索引擎发展势头面前并无实效。典型的例子就是谷歌的数字图书馆并未停滞发展,相反发展更快、更精细化。虽然谷歌声称在收费上将和作者分成,但怎么分成?始终难以形成双方满意的共享模式。而百度文库可视为数字图书馆精细化搜索在中国的发展,但百度的恶劣在于它完全避开了知识产权在新技术条件下的和原创者共享利益的探索,更加无视版权所属,说它在偷并不冤枉。

不只百度在大量精细化地偷。几乎所有中国网站都在免费使用传统方式产生的知识产权。举凡新闻、电影、电视、音乐、绘画,只要能数字化处理的,都可以在网上免费得到。即使这次作家声讨书有效,达成百度稳定支付作家文学作品版权费的结果,也难改互联网免费提供内容的基本机制。

我们已难有足够办法,改变互联网业已形成的基本免费商业模式。知识产权的资产性归属效果,在互联网时代被严重削弱。这在中国尤其明显。

当版权遇到了技术革命,难解的是,谁必须承受这种阵痛,而谁可以天然享受革命的成功。百度当然是获利者,它和阿里巴巴、腾讯成为中国互联网三大公司,时间不过十年。同样免费提供平台的阿里巴巴和腾讯,并未被视为盗窃,可对传统商业模式也有摧枯拉朽的作用。那些可能会被阿里巴巴挤垮的连锁店该怎么抗议呢?有了在线传输工具之后几乎毫无价值的传真机厂家,又该怎么抗议呢?比起传统的阅读来说,得以免费的大众在不同程度上,也有了相当难以忽视的利益。但这并不能改变知识产权要受尊重,因为这关乎一个国家文明传承和创造的本质。

仅从传承角度说,百度偷来的文库好处也许十分明显。而从鼓励多元、有生命力的原创来说,百度的盗窃,乃至整个互联网的盗窃则可能是致命的。当合理的版权意识的伸张,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技术革命,知识产权在新的物理条件下如何得到有效保证?的确是一个难题。只管住百度,效果只能是一时的。因为互联网公司实在太多,我们又不能关掉所有的网站回到过去。

当不同世界观的作家在一起维权抗议一个巨无霸公司时,仿佛是“无法回避”四个字纠结于“无可解决”四个字之中。作家抗议书结尾说:“读者们,朋友们,请你们擦亮双眼来作壁上观,且看持螯者能够横行到几时?”这正是这种纠结情绪暗淡之所在,虽然义愤填膺也不过如此了。(本文摘编自3月16日《南方都市报》,作者系财经作家)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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