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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呼唤政府改革提速
www.fjnet.cn 2011-03-17 09:16  凌之敏 来源:北京青年报    我来说两句

北京市近日发布的2011年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指南显示,今年北京市将继续利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向社会组织购买5方面、40个类别共300个公共服务项目,涵盖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会管理服务以及社会建设决策研究信息咨询服务等多种服务内容。社会组织申报的公共服务项目获得批准后,将获得政府提供的资金支持。

在现代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而后提供给社会享用,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形式。具体而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机关及公共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采购目录,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承担或通过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以合同方式交予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包括民营企业)完成,并根据后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可以非常广泛,从较小的方面看,像2011年北京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指南上列入的扶老助残、就业创业帮扶、社区“一老一少”照护、社区矫正帮教、社会组织孵化等等,都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从较大的方面看,如教育、医疗、住房作为“民生三大件”,其中的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三项公共服务,除了由政府兴办的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国有房地产企业提供外,政府也可以通过向民办学校、民营医院、民营房地产企业购买而获得。以保障性住房服务为例,一些地方政府动用公积金增值收益或专项财政资金,集中购买市面上的中低价商品房,作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储备房源,在政府购买保障性住房服务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目前看来效果不错。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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