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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是慈善难以承受之重
www.fjnet.cn 2011-03-22 08:49  鲁珊 来源:武汉晚报    我来说两句

但是,慈善的另一个原则,应当是自愿。不错,企业家们做慈善的相对比例还远不如人意。就算有人在做慈善,也是为了减税。但这并无不妥,因为这些都取之于自愿。政府的措施,舆论的影响,都只是外因,最终要取决于内因。

陈光标的“暴力慈善”,与不久前“巴比组合”来华劝捐一样,都有“软绑架”的意味。这或可绑架到一部分“情可以堪”的企业家加入,但也可能招致反感,使一部分人恰恰因为这种情绪而远离。

应当说,不管慈善的动因如何,能够帮助到别人,就达到慈善的效果。但是,与其他项目又不同,慈善的对象是人,是因这样那样前提条件而陷入贫困的人,有些前提条件,贫困人群自己也无法选择和改变。这些人,在金钱上处于弱势,但在情感,尊严或人格方面并不一定是弱势。那些愿意举着200元钱与陈光标照相的贫困之人,未必不是体谅“首善之心”。高调不错,但暴力,可能会误伤受捐助者的情感。

其实,“软绑架”不该是个体行为,却可以转化成政府的引导政策和科学监管,比如,慈善可以获得更多优惠和名声,慈善组织的发展和完善等,使“诱惑”的外因更强烈,而非“胁迫”。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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