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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能否反哺于民
www.fjnet.cn 2011-03-22 09:56  杨涛 来源:武汉晚报    我来说两句

广东省金融办主任周高雄日前表示“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模式施行30载,弊端日渐显现,高昂的过路费背后藏匿着收费高、收费乱的痼疾。广东的路桥建设负债已超1600亿,已进入“建设—无止境收费—永远还不清债务”的怪圈中。(3月21日《新快报》)

对此广东省交通厅副厅长曾兆庚并不认同。他认为,之所以导致路桥亏损,是因为要还息还债,但是在一条路收费5年之后,就会逐渐回本。而车辆是在不断增长中的,效益也会越来越好。但相对于路桥建设的债务问题,我更关心的是公路何时回归它的“公益性”,民众何时不再被高收费所困扰?

公路本是政府应当提供的最基本公共服务。因此,公路具有公益性。一般来说,公民已经通过纳税的方式为政府修建公路支付了成本,不应当通过额外的收费方式再次缴纳费用,否则就是 “双重纳税”。

当然,考虑到几十年前国家财政收入有限,不足以支撑高速发展的公路建设需要,国家通过引进民间资本修建公路并让其收取费用偿还修建成本,具有历史合理性。但是,随着GDP的不断增长,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我们已经具有让公路回归其“公益性”,回归其公共产品本质属性的经济实力。现在应重新考虑公路作为公共产品的问题。

何况,高额的公路收费已经给民众、企业造成了沉重的负担。据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说,同一车货物,委托物流公司运送,从广州至北京,全程遵章守法,不超载,一车货物不但没钱赚,还亏了3200元。运输成本从广州至北京比从广州到美国还要贵。如此高昂的收费,必然会造成企业成本的上升,进而影响经济发展,最终影响到民生幸福。

收费公路走到今天,已经不是小修小补的问题了,国家应当加大投资,反哺于民。考虑到收费公路的现状,我以为目前在建和将来要修建的公路,无论是普通公路还是高速公路,一律都不应收费;同时,现在还在收费的公路,尽力降低收费次数以及收费标准。然后通过国家赎买等多种形式,收回所有民营收费站,逐步做到所有的公路都不收费,公民只须交纳了燃油税就可以在全国畅通无阻地通行。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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