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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公车私用”遭骂还有第三个“没想到”
www.fjnet.cn 2011-04-11 17:19  张玉胜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年过花甲的区伯怎么也没想到,只因一句“公车私用何时休”,会遭来警察的粗口相向;更没想到的是,气愤难平的他向有关部门投诉后,会在不到5分钟的时间内得到回复和解决。昨日,当广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亲自登门向区伯道歉并表示已经责令当事警察书面检讨时,区伯感慨广州市公安局在处理此事上不仅态度诚恳,且动作迅速到位,“真正重视民意。”(4月10日《信息时报》)

广州海珠区退休人员区伯是一名爱管“闲事”的老者。4月8日下午,他去市场买菜路经过公安宿舍时,看见从一辆悬挂粤O牌照的车上下来一对父女,女孩穿着校服,区伯便说了句“公车私用何时休”,对方却对着区伯大声咆哮大爆粗口。心情难以平静的区伯拨通广州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热线,随后广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也打来电话口头道歉,同时还表示将带当事警察上门道歉。

因批评“公车私用”引起事件的一波三折,先是招致被批评者的“瞪眼”和“粗口”,随即便是气愤难平的投诉,5分钟之内就得到了广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的三次“道歉”。广州市公安局尊重民意、知错就改的诚意值得肯定。区伯以两个“想不到”表达心情,然而,纵观事件始末,人们不由得会产生第三个“想不到”,那就是想不到“公车私用”竟如此难以根治。

应该说,公众对“公车私用”的诟病由来已久,如果以1994年作为公车改革的起点,至今已是公车改革启动的第17个年头。各地相继采取了诸如为公务用车“贴标”、制定公车消费“限额”、向公车私用“收费”、为公车安装GPS“监控”等招数,但与时间、措施相对应的却是收效甚微的现状。区伯批“公车私用”遭恶骂更让人们感受到了治理“公车私用”顽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首先,治理“公车私用”缺少使用者的自我革命。众所周知,拥有公务用车的都是各级领导机关,能够公车私用的都是领导和领导身边的人,其他人想用公车恐怕没那么方便。长期以来,公车私用已成为公车管理中普遍存在的潜规则,个人方便、公款买单也已成为公车拥有者的日常习惯。治理“公车私用”无疑是动了使用者的奶酪,遭致当事人的抵触和反感当在情理之中。以此事为例,区伯的“公车私用何时休”顶多只是表达了公众心理的感慨与无奈,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监督”,即使这样仍触动了当事警察的敏感神经,不惜以“瞪眼”和“粗口”回敬。因此,没有公车使用者从心底的自觉“革命”,“公车私用”的根治便无从谈起。正如经济学家吴敬琏所言:“改革是政府的自我革命,而自我革命往往是最难的,尤其是对于那些在旧体制中有着这样那样的既得利益的人而言。”

其次,治理“公车私用”缺乏铁腕重拳的真抓实干。去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曾经表示,对于公车私用问题,“应该管得住,必须管得住”。并强调:“最根本的是两条:第一条就是公开透明,就要让任何一项行政性支出都进入预算,而且公开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第二条就是民主监督。”美国政府规定,联邦雇员驾驶公车违章罚款的要由个人承担,未经授权不得驾驶公车上下班,严禁公车私用,私自使用公务车者将受到相应惩罚,包括临时或永久取消其使用公务车的权利、扣除工资甚至开除公职。就此事而言,广州市公安局的三次道歉,不能只是为部属的“粗口”检讨,还应当是对“公车私用”治理不力的反省。这才是真正务实的“举一反三”。

其三,治理“公车私用”缺失公众爱管“闲事”监督热情。“公车私用”之所以被称为顽疾,社会监督氛围的缺失也是重要诱因。可以说,人们对接送孩子上学之类的公车私用早已见怪不怪。尽管百姓普遍对公车私用颇为厌恶,但象区伯这样的“投诉”却相对较少。区伯批“公车私用”遭恶骂不应成为公众监督的顾虑,而应当是人们敢怒敢言的榜样,广州市公安局的积极回应更应该成为治理公车私用的动力。只要人人参与、敢于监督,根治公车私用的日子并不遥远。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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