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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起点,为垃圾焚烧处理寻找共识
www.fjnet.cn 2011-04-14 09:33  南方网 来源:南方网    我来说两句

经过近三年的激烈争论和搁置,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进入“五选一”阶段。这个结果在前天知会市民,问题焦点已经转换,亦即:从要不要建焚烧厂转化成在哪里建。番禺乃至广州其他城区的市民需要迅速转换应对思路,以便让民意释放跟得上政府官员的新动作。随着垃圾处理的博弈进入新阶段,许多原则需要重申,许多讨论的起点有待厘清。

由于垃圾焚烧厂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只要在本区域建设焚化炉,其技术状态是否良好都不是某一地的事,而是涉及广州乃至邻市的大事件。目前选址在番禺应该是无可更改的预定政策,但这并不代表番禺以外的市民就可以冷漠对待。花都、增城、从化都有类似的营建计划,对待番禺垃圾焚烧厂的行政作为,其后果也必将在其他地区显现,画地为牢、以邻为壑是短视的。

即使在被挑选出来的五个地点,也仍然要在决议程序上做到公平。要综合考虑技术问题和居民诉求,否则,很可能是最缺乏议价能力的居民社区获选,这是很不公平的。换言之,完整地听取民意呼声依旧是当前的政府短板之一。而且,社情民意要对选择决策产生实质作用,任何走过场的民意程序都是不负责任的。比如以选址为中心,依照距离远近划定相应居民在民调中的重要性。

根据广州现有的政策重点分析,即使垃圾分类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但在行政倾向上仍旧以提高焚烧厂规模为主。对此,仍需考虑风险,审慎为之。在垃圾分类获得成效前,台北市每天的垃圾量接近3000吨,随着分类成效日渐显著,垃圾量降至900-1000吨(2009年)。因为垃圾量减少,台北三座垃圾焚烧厂已经有一座停产。台北的事例很能说明问题,值得广州深思。

广州人对垃圾处理的社情民意在2009年都有充分展现。规划局和城管委若要诚恳地尊重民意,就应该对这段并不久远的历史有回顾、有倾听。当年民意可以归纳为三条:建设垃圾焚烧厂的目的一定要纯正,不能被政企利益绑架;焚化设备及其技术的引进要确保最苛刻的环保标准,不能发生骑虎难下的污染情况;垃圾处理要树立整体思路和改革思维,不能一烧了之。

无论是番禺还是其他区市的居民,无论是推进垃圾处理的多个部门,还是居民与部门间都得就三方面达成共识。其实,因选址而重新激起的不安和惶惑,也都源于这三个方面的共识欠缺。市民在2009年发现了许多事实尚待答案,比如垃圾处理权的专营,由广日电梯集团垄断,每年获6亿元财政补贴,力主焚烧的专家同时经营焚化炉设备,环卫改革遭到不明原因的搁浅。

重提旧事并非要谁难堪,而是对现时垃圾焚烧施政的必要提醒。如果要使垃圾焚烧厂的选择令人信服,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就必须要诚实面对那些民众疑虑的问题,用事实说话,澄清政策被利益挟持的悬疑。这就是实现官民良好互动的起点,如果在这些关键谜团上不够坦诚,垃圾处理所牵涉到的市民与官员,甚至是体制内部也都难有共识,这要力求避免。

具体来说,不管选址定在哪里,都得确保焚化炉对环境和居民没有伤害,这是官民沟通的技术起点;不管是让选址周边的居民还是全广州市民参与民意权衡,真实的民意要对决策有促进,这是听取民意的起点;借助城市垃圾分类规定,协调部门利益,理顺垃圾回收到处理每个环节,这是垃圾分类的起点;激活垃圾排放权交易等一揽子解决方案,这是垃圾处理革新的起点。

垃圾处理争议中有反对声音不奇怪,它们并非为了反对而反对,而是积累了大量建设性意见。我们担心的是,负责处理垃圾的政务系统是否丧失了自我纠错、追求美好广州的机制和能力。两年前,民间与政府的沟通无论是激越还是平和,都形成过理性、实用的方案。它们都是可资借鉴的经验,然而实际作为不尽如人意。时间紧迫,还请政府与市民从选址再出发寻找共识,协力转往正确方向。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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