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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间更需要保护个人隐私
www.fjnet.cn 2011-05-03 00:00 广东·苗蛮子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佛山市公安局局长在与网友交流时称,娱乐场所、桑拿按摩都要安装摄像头。有网友质疑警察在执法时可能会侵犯个人隐私,对此,该局长认为是奇谈怪论,在公共场所“大家都能够见得光的”,“在公共场所哪有隐私的,如果公共场所有隐私那就是‘流氓’”。
应当承认,公民进入公共空间,本身是一个隐私权和公共性此“减”彼“增”的过程。但这里的“减”不是“消”,这也就意味着个人的隐私权并未完全消失,只不过根据个人的关注度相应减少而已。换言之,公民走进公共场所,并不表示其就放弃了个人隐私权,而是公民隐私权受保护的范围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更何况,公共空间内也有私人空间,譬如公共场所的特定部分,如公厕、试衣间,以及公共场合中私人性质的谈话行为。只要公民的行为不违法、不影响到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那么,这些公共场合中的私人空间,就不应成为被窥探的对象。
其实,正因为在公共空间中,公民处于一种潜在的被人监视的状态,因而公民正当的隐私权,更有不受侵犯的必要。这关涉公民的基本权利问题。因而,公共场合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理应对公共场合中公民的隐私权给予相应的保护。因此,在公共场合中安装摄像头,应慎而又慎,既要有利于管理,也不能对公民的隐私权构成威胁。——广东·苗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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