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其官网发布了一份通知,其中提到:5月1日到9月30日期间,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或手段讨要工资,凡是组织、参与集体上访事件的,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8月12日到23日,深圳将举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是故这条规定经媒体报道之后,声讨质疑之声不绝。
依合法性标准来追问,不难看出深圳住建局此通知对法治精神的背离。上访权可归类于公民宪法性权利中的“控告、申诉权”,岂是一级地方政府中某职能部门说禁就禁的?至于对某一行为追究刑责,这更是刑法的特权,就算是拥有特区立法权的深圳人大,也无权对刑责设计进行染指。深圳住建局这一纸通知,一不小心就暴露了行政权强势而立法权羸弱的现实。
很难相信一个行政职能部门居然会如此对法律大不敬。迄今为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仍然是主流话语。不久前,深圳还曾因“清理8万高危人员”引发合法性讨论,当地的回应仍然落在“此举不违法”上。公共舆论的同声谴责,居然在一句“我们不违法”的回应之后,化于无形。舆论监督最显苍白与无奈的莫过于此:你批你的,我做我的;你说我违法,我说我合法。既无投票权也无裁判权的公民与媒体,也只能在各自心底投票和裁判——行政公信的流失,城市形象的跌落,已然在更广阔的社会空间蔓延。翻看门户网站上的网民评论,确有不少慨叹:今日之深圳,已非那个改革开放的桥头堡了!
在社会层面,“严禁集体上访讨薪”所引发的批评,固然有各种看法观点,但也不乏共识。其一,人才是城市依存的基础;大运会只是这个城市匆匆过客。大运会再重要,也不过一场game(编者按:包含“运动会”和“游戏”双重含义);集体上访再怎么让城市管理者不舒服,那也是公民的权利。以“game”为借口行剥夺公民权利之实,明显有逻辑断裂。其二,运动会依赖于规则,无规则即无竞技;城市管理同样如此。一个在日常管理中都不遵守法律规则的城市,很难想象它会办好大运会。
从深圳的初衷来说,大运会不过是提升城市形象的一颗棋子。但城市管理者忘了,没有对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公民的尊重,哪来的城市形象提升?
本来,如果对欠薪的救济管道畅通,农民工又何须集体上访?如果对欠薪纠纷的制度性解决方案足够完善,农民工又何须借助“非正常方式”?如果对欠薪者的监管足够严厉,大小老板们又怎敢欠薪?2007年,深圳就曾传出以“欠薪保证金”来终极解决建筑行业中较多出现的欠薪现象,如果企业的“欠薪保证金”都如数如期向政府部门缴纳了,还发生欠薪纠纷,是否就应追问相关部门的责任,而不是把矛头指向维护自身权益的被欠薪者呢?
我丝毫不怀疑,深圳会为大运会奉献出气势恢宏的开闭幕式。但在许多人心中,深圳为大运会所揭幕的这场伤害民权的开幕式,已然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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