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违规房变保障房 “惩前”还须“毖后”
www.fjnet.cn 2011-05-10 09:27  杨红旭 来源:新闻晨报    我来说两句

政府没收违规建筑后,怎么处理是一大难题。若直接充公,则公众会怀疑处理方式存在 “猫腻”,比如说,房子给谁用了?拍卖所得钱款花在哪里了?而石家庄市宣布将房子或拍卖钱款用于住房保障,则掷地有声,群众叫好,无人存疑。众所周知,当前国家正在大兴保障房建设,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全国上下、各种群体皆已形成了共识。

然而,大力推进保障房,也遇到了一些难题。主要是资金和土地不足的问题,其中前者难度大于后者。比如,今年全国计划新开工1000万套保障房,据住建部测算,需要投入1.3-1.4万亿元,其中政府需要投入 5000亿元左右——中央计划投入近1300亿元,剩下的3700亿元需地方政府配套投入。但是,地方政府普遍缺钱,况且今年楼市低迷,进一步影响了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收收入,可谓雪上加霜。

据悉,今年中央下达给河北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是38万套,其中石家庄市的任务为41248套,是2010年的3倍多,至“十二五”期末,石家庄计划实现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5%以上的目标。 3倍多和25%以上,皆超过了国家平均指标水平。由此可见石家庄压力之大。若完不成,地方政府将面临被约谈、问责的风险。通过没收违规建筑,来缓解地方政府的保障房任务的压力,可谓一箭双雕的妙招。

当然,也应略作反思。全国为何存在那么多的违规建筑?政府是不是存在“监管不力”的失职行为?土地利用、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都是涉及占有宝贵资源、大规模投入、影响市民生活环境等的大事情,一个违规建筑和项目的存在,不管有多少客观理由,都应视作当地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的失职。一个项目开工,动作很大,发现这样的违规行为并不难,管理部门应可防患于未然。等其坐大,然后没收充公——即便这对推进保障房有利,但也无法改变此类建筑违反了城市规划的事实。

责任编辑:李艳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更多>>囧视频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