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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承受的“环卫工”之痛
www.fjnet.cn 2011-05-13 17:24  杨朝清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据调查,去年贵阳环卫一线的伤亡总人数为81人。平均约5天就有一名环卫工人因车祸致伤,平均每73天就有一名环卫工因车祸死亡。而造成一线环卫工人遭遇车祸的根本原因是一些人的不文明行为,随地扔垃圾、从车窗抛垃圾到马路上,环卫工人必须到马路中间去清扫,从而增加了遭遇车祸的风险。(5月11日《黔中早报》)

按照社会角色理论的相关说法,每个人都在社会分工中扮演不同的角色。社会角色由三个要素组成:一是角色权利,角色权利是指角色扮演者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作为一名劳动者,环环卫工人应该享有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基本权利;二是角色义务,角色义务是指角色扮演者应尽的社会责任,作为一名环卫工人,在马路上打扫清洁是角色的本义;三是角色规范,角色规范是指角色扮演者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或准则,简单地说,环卫工人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要遵守一定的管理规范和劳动纪律。

平心而论,大多数环卫工人恪尽职守,认真地打扫清洁,积极履行角色义务;同时遵守劳动纪律和相应的管理规范,遵循角色规范;那么,造成“环卫工”成为“危险工种”的问题就只能出在角色权利上。环卫工人理应享有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权利,却因为部分人群的不文明行为而遭受破坏;环卫工人在人身上受到戕害,精神上也压力重重。

文明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一种内化的价值观。部分人群的不文明行为,既是个人素质低下的表现,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冷漠。随地乱扔垃圾、从车窗抛垃圾到马路上,确实是方便了自己,却破坏了环境,也给他人的人身安全增添了风险。

没有人能原谅对生命的冷漠,社会温情的搭建,需要对耻感与良知的坚守。环卫工人之痛,既有社会管理上的制度因素,但根源在人为。部分市民的自私,终究跳不出“道义的悖论”——环卫工人打扫清洁天经地义,可市民漠视他人人身安全,难道就是理所当然的?

社会分工不可或缺,社会角色也需要人来承当。当一个社会角色的扮演需要劳动者以人身安全为代价,需要劳动者以血泪作为成本,这样的社会角色必然会为劳动者逐渐抛弃。到那个时候,我们唯有指望着那些“不文明”人士迅速文明起来;而这种期望,就如同铁树开花一样,让人觉得渺茫。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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