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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也是集体协商的受益者
www.fjnet.cn 2011-06-01 00:00 朱四倍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据报道,中华全国总工会将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全面推进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针对企业家对成本增加的担心,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表示,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协商的原则是追求合作共赢,追求利益关系的平衡,工会代表职工提出的利益诉求,不会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的水平,也应该是在企业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
集体协商是不是仅仅增加企业的成本?长期以来,这是困扰企业的一个问题,也是集体协商难以推进和落实的根本原因所在。应当看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和职工的共同需要。当工人的工资水平太低时,必然导致企业用工难,而在理性的工资集体协商之下,在保证工人一定工资水平的前提下,这种困境的解决并非难事。工人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把自己与企业对立起来,市场机制下,工人最大的风险就是劳动岗位的不稳定,由此决定工人与企业的关系绝对是协作和相互依赖的关系。在工资收入分配方面,工人一方面盼望劳动报酬能够有所提高,与企业共享发展成果,一方面也不希望企业负担太重,以至于丧失市场竞争能力。
企业从受益者角度对待集体协商,有利于这项制度的顺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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