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区佳阳致信广州建委申请公开光亮工程可行性报告,在她为此奔波的近两个月过程中,一路屡遭“踢皮球”,每个部门都说与自己无关。在第四十九天,小区又将无功而返时,拿出一只硕大鸭梨,表示希望建委能够帮其分担“压力”。(7月7日《钱江晚报》)
许多事情可能就是说话人嘴巴一溜的功夫,因此最怕听者较真。就拿广州建委光亮工程来说,偌大的工程开工自然要有个合情合理的名头,但是你一跟他较真,他就可能原形毕露了。小区希望广州建委公开亮光工程的可行性报告,绕了九曲十八个弯还没见回复。我们不禁要问:在民意知情权面前,可行性报告难道是个大忽悠?
可行性报告的目的无非是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如果项目施工真要通过民意的话,可行性报告一定将项目描绘的完美无比,市政人员也一定巴不得让民众先睹为快以博取支持。但是今天民意上门,却“千呼万唤不出来”,足可见“可行性报告”报告的是怎样的可行性了。
政府部门“踢皮球”可能有两种情况,一则可行性报告确实存在,但是各部门与其自找麻烦将其公开,不若推脱说不负责来的省心;另一种可能是可行性报告本身不存在,完全是政府“拍脑袋”决策,可行性报告只不过是政府实施项目的一块“挡箭牌”罢了。不过无论哪一种情况,都是在拿民意开涮,不管之前广州建委曾笑纳过的带刺皮球,还是今天对鸭梨的婉拒,诙谐背后的冷幽默是对政府不作为的冷讽刺。
行政人员坦然“踢皮球”的事情其实我们已经屡见不鲜。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职责不清,办事效率低下民众办事难得窘境一定不乏其事。反过来想一下,政府部门为什么不愿公开可行性报告?为什么更加愿意自己做主?不是民众参与热情不够,是政府管控思维太过强烈。政府的包办一切在前期可能表现为项目的迅速上马,却更可能会因为缺乏足够论证而在后期制造更多麻烦。
可行性报告到了需要接受一场大考的时候。在民众知情权面前,可行性是否报告,不仅考验着政府执政能见度,还考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与水平。让即将实施的项目及其可行性在民众面前亮一亮,那么其中可能出现的腐败自会扼杀在摇篮之中,可能出现的实施问题也会得到及时纠正,原本打算惠民的工程自然就会得到群众的双手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