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已到,大面积的招聘中小学教师以县市区为单位纷纷发布招聘公告。仔细阅读这些公告,不由人不倒吸一口凉气。因为,招聘设定的门槛很是不公,歧视的地方不少,严重涉嫌违宪,直叫人怀疑这还是2011年么?
比如7月12日《大河报》报道,郑州市金水区将公开招聘130名中小学教师。此次招聘范围为郑州市户口,2010年(未就业)、2011年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计算机能力达到中级水平或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专业和所学专业一致,报名者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年龄须在30岁以下。
记者归纳的不错,读罢,基本就能对号入座去报名了。可是,看看该招聘设置的门槛,里面的歧视令人气愤和不安。
第一道就是户籍歧视。与其是“郑州市户口”,还不如设置成“金水区户口”呢,这样更有利于就业,更是肥水不流外人田。第二道就是毕业年限歧视。2009年、2008年、2007年毕业的怎么了?超龄了么?第三道就是特长歧视。拿到了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已经合格,为何又来个二级乙等以上?计算机也拉进来了,又是证书说了算,必要么?第四道就是文凭歧视。研究生就可以30岁以下,那么博士生?40岁以下?50岁以下?实在太搞笑了!
就是这种明白无误的歧视条件,竟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难道不可笑么?难道不感到悲哀么?众所周知,平等权是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平等权表现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在公共事务中有平等参与的权利。这种户籍歧视就是违宪,作为公民,完全可以提请违宪审查。
悲从中来的是,不独一个金水区要求本市户口,其他京深沪广等地又何尝不是大面积歧视呢?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宪法精神至高无上,可惜的是,现实生活中各种违宪令人忧虑。有调查表明,大多数人都是逆来顺受,看看不符合条件,就自动出局,根本没有深想,根本没有用宪法精神来自卫的意识和习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难道这就是我们培养出来的大学生?这就是我们身边的人才?这就是法治进程中收获的花果?
目前当务之急是,谁来叫停这些处处涉嫌违宪的招聘公告?年轻人,到“体制内”去,这已经让人忧虑和警惕。没想到,“体制内”的大门就用违宪的条条框框浇筑成铜墙铁壁,不仅仅让人望而生畏,更是让人愤怒不已。别无选择,叫停是必须的,那些为此“埋单”者被清理出来,更是必须的。
- 2008-01-19户籍歧视已成为当前最大的教育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