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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建立施工单位黑名单
www.fjnet.cn 2011-07-20 18:02  曾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钱江三桥塌陷事件之后,被网民封为“塌桥公司”的关联施工单位湖南路桥集团公司承建的其他桥梁工程也被网友纷纷质疑,网民呼吁有关方面检查一下这些桥梁的质量。据网友帖子指出,钱江三桥和2007年垮塌的凤凰大桥和九江大桥都是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建造的。与此同时,帖子中还提到了一系列由该公司承建的代表性桥梁,如安徽黄山太平湖大桥等。(7月19日新华网)

桥梁,作为交通运输的咽喉和社会拥有的庞大固定资产,一次次在“豆腐渣工程”下瞬间坍塌。施工方、设计方、桥梁管理部门理所当然成为舆论焦点的主角,对于桥梁的保护和管理漏洞百出。诚然,施工单位湖南路桥集团“塌桥公司”的封号必然带来的是名誉扫地,国内多所桥梁的“短命”命运背后,不禁引起深思:为何没有将“塌桥公司”拉入黑名单,任其我行我素?

建立施工单位黑名单刻不容缓。将“塌桥公司”拉黑很有必要,直接关系到最终的社会舆论和建筑领域的规范化。只要出现危机社会公共安全的工程,都应该及时建立建筑工程的黑名单,以防其死灰复燃。无论层层关系的盘剥或是多重关系的房行,最终由老百姓来决定工程建设的公司名单。

施工单位应当也由老百姓决定,不能单单只靠相关单位和部分官员的“拍脑瓜子”决定。阳光化的施工和透明化的信息公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最终监督着工程质量,而非仅仅是靠专家们的三言两语。腐败工程多为在金钱利益欲望下滋生,在利益就一起哄抢,有责任就一起踢皮球。建立诚信档案,必然也将为其日后工程竞标增添一笔参照。

建立对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刻不容缓。造桥质量每况愈下,民众安全指数必然也陡然下降,只有将建筑工程与工程公司一对一的落实责任和问题,才能“以儆效尤”。取消问题公司的建桥资格和负责工程师证件,起到威慑作用方能真正为建筑领域树立新标杆。否则,届时“垮塌的不是桥梁,而是中国的脊梁”。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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