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行政问责可增加民意权重
www.fjnet.cn 2011-07-25 08:59  陈家兴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把媒体监督作为问责依据,把百姓呼声作为问责条件,把群众满意作为问责要求,意在堵住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后门,增加干部履职尽责的动力。

《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在公开征求意见后正式颁布,10月1日起施行。它和此前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行政问责规定》一道,成为约束北京各级干部行为、促其忠实履职的紧箍咒,有助于重塑和改善各级行政人员的公信力和公众形象。

我们欣慰地看到,在这部地方性问责办法中,对民意有了较为直接的回应。比如,增加“媒体监督”这一问责启动的重要渠道,保留“百姓投诉、检举、控告”这一问责启动的重要途径,新增“责令道歉”的问责方式以回应公众期待。

在行政问责中增加民意的权重,甚至直接以悖逆民意为启动问责制度的依据,以赢得民心为直接问责方式的归依,这确是问责制度的一大亮点,是制度理念和制度设计的一大进步,是对“民意不可违”“民心不可忤”等执政理念的具象化、制度化。北京这一步走得切中时弊。

在以往一些地方的行政实践中,面对引发集体关注的公共事件、重大事故等,一些干部往往无动于衷不予理睬,不仅伤了民心,也使干部公信力下降。这与权力的傲慢与霸气有关,亦与问责制度的缺失有关。

近年来,尽管一些地方也在回应热点事件,但一些官员的缺乏媒体素质、不适应新媒体环境及被动、尴尬、迟钝、不知所云的状态,引来网友讥讽哂笑。这些情况表明,干部的信任危机亟待破除。而直接对民意民声进行制度性回应,则是建立官民良性互动、重塑干部形象的重要保障。

在行政实践中,从中央到地方都曾强调,“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但这只是洞开前门以引导,指明的是努力方向,是一种牵引力。只有同时堵住后门以惩戒,指出各种雷池、红线,才能增加干部履职尽责的动力。

在这个意义上,北京把媒体监督作为问责依据、把百姓呼声作为问责条件、把群众满意作为问责要求,意在堵住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后门,增加干部履职尽责的动力,亦是促使干部“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必要制度设计。

在各种问责制度中,如果能更多增加民意权重,促使干部不敢不重民意、得民心,进而高效、及时地启动问责制度,那么,一些地方群众上访多发、群体性事件增多、干群矛盾尖锐等问题,或能得到明显遏制。

责任编辑:李艳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更多>>囧视频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