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这是一首我们耳熟能详的歌。但是,当中学生小杨将捡到的五元钱交给警察叔叔时,警察称“无法处理”又还给了她。这让小杨十分郁闷(8月8日《三秦都市报》)。
面对中学生捡到五块钱交给警察叔叔的新闻事件,笔者首先感到的是感动!这至少证明:网络游戏的疯狂与血腥、非主流的洗刷与浸染、独生子女的娇纵与溺爱,并没有湮没孩子们心灵中的美好。当他们捡到现金,即便是区区五块钱现金的时候,还能想到那首遥远的儿歌、进而拾金不昧,这至少表明:他们心灵深处的世界是美好的——自己的东西是自己的、别人的东西就是别人的。基于这样一个思想基础,警察拒收五块钱令我感到莫大的失望——要知道,那被拒绝的,不仅是五块钱,更是一颗美好、向善的心。
在效率至上的现代社会,一切都要被放在物质的天平上称量。而捡到五块钱上交警察,就像是在制造难题:如果警察收下了五块钱,整个立案、登记、招领、归还的过程,付出的社会资源成本,早已远远超过了五块钱;如果不收,于拾金不昧的古理不通,而法律法规里还确实有拾物上交的规定。拒收上交的结果证明了:这个新闻中的警察们,很明显就是效率至上的忠实拥趸。
但是,不要忘了,有些东西是效率、是物质所无法比拟的,例如,拾金不昧的美好品德、安于本分不贪非分之财的高尚情怀。在这个角度上,拒绝孩子们上交的五块钱事小,轻视一颗正直、高贵的心灵事大。
更进一步,我国《物权法》中明确规定了拾到失物要上交,警察作为执法者,应该熟谙这些规定,怎么能因为数额小、怕麻烦而拒绝呢?如果“无法处理”放入国库、捐给希望工程,难道不可以?设想一下:那些小时候拾到五块钱上交警察被拒绝的孩子,他们将来捡到更多、更贵重的东西,还有没有上交的热情和积极性?法治社会是一种必然趋势,但是遵纪守法却要“从娃娃抓起”、从一点一滴抓起。而那些执法者必须认识到:他们是天然的传输法律思想、引导法律观念、浇灌法律意识的群体。
因此,在马路上被警察叔叔拒绝的,不仅仅是五块钱,更是关乎道德、关乎法治、关乎心灵的,一种对美好、对规则的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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