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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没必要为“桃色”教授护短
www.fjnet.cn 2011-08-30 09:48  李龙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北大教授指控其高中生情人敲诈30万元的“香艳”事件,近日得到了北京大学的正式回应。北大校方称,学校对此高度重视,并立即成立了工作小组,经过调查,媒体报道中所涉及的报案人确系该校教师。目前该教师已被停止教师工作,解除教师职务。

有意思的是,北大在通报此事时,并没有透露教授的所在院系和具体姓名。北大表示,学校决不容忍损害北大教师整体形象的行为,校方承诺会不断加大师德建设力度,并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可是连“禽兽”教授到底是谁都不想公布,这种接受社会监督的诚意很是值得怀疑。

其实北大大可不必为学校出了如此败类而感到羞愧,环顾时下,类似事情并不少见。前一阵子,中科院就曝出准院士段振豪挪用科研经费包养二奶、养私生女的丑闻。这位与多名女性保持男女关系的准院士被妻子举报后,竟荒唐地以“捐精”来解释,令人大跌眼镜。

大学教授和科研人员,某种程度上是社会道德水平的代言人。然而,从论文抄袭、学历造假,到包养情人、贪污经费,发生在高校和教授身上的丑闻一桩接一桩,有的甚至比贪官还要寡廉鲜耻。如果说学术丑闻带来的是知识分子公共责任的失守,那么这些“桃色”丑闻挑战的则是社会道德底线的失守。

以北大教授和高中生情人的“桃色事件”为例,堂堂北大教授,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欺骗少女。而且还信誓旦旦地许下诺言,可以找关系让其上北大。不否认少女有贪图走捷径、爱慕虚荣的念头在内,但玩弄了少女后还想全身而退的大学教授,到最后竟然倒打一耙,让人哭笑不得。感情、前途被骗的少女,将面临敲诈勒索30万元的指控,然而,很荒唐的是,事件中负有主要责任的大学教授却仅仅是被解除教师职务而已。

前车之鉴也告诉我们,即便被北大解除教师职务了,但只要没被北大开除,该教授就仍然是北大的人,说不定过不了多久,北大就会安排个其他职务,反正没有公布姓名,别人也无从知晓。“造假教授”李连生因为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被西安交大解聘后,在安徽某研究院却受到重用。连开除的“造假教授”都被视为人才,何况只是犯了一些“美丽错误”的北大某教授!

北大的这种“护短”也提出了一个问题:对教授的道德不端行径,该如何处罚?事关师德和大学声誉,某种意义上更被视为社会底线的最后防线,一旦被轻易突破,影响相当恶劣。然而现行的体制又很难让北大作出严厉的惩罚。将无良教授开除吗?这意味着剥夺其所有的体制内待遇,相信北大很难做到。因而,在目前的大学用人体制内,北大也只能是解除其教师职务。正如犯了错误的官员被免职后,换个地方异地为官,道理亦然。

当然,北大也没必要为“某教授”的风流情史隐姓埋名,既然没有法律法规要求道德败坏的教授要开除出教师队伍,那么公布其姓名,接受公众舆论监督,至少是个合情合理的要求吧!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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