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的联手动作,旨在捍卫国家法律尊严,捍卫国家政令威信。还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对于那些公然违法违规者,决不姑息。
一度恣意猖獗的违法强拆,哪怕是在新的拆迁条例颁布实施之后也不收敛的违法强拆,终于以一干责任人等的被依法惩处而得以遏制,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终于有了法律的护佑,这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一件值得纪念的大事。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四部委,会同有关省、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对今年上半年发生的11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其处罚之严、问责层次之高算得上是空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57人,其中副省级1人、市厅级4人、县处级20人、乡科级及以下3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人。
这11起案件均发生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一个共同特征就是顶风违纪,置国家法令于不顾,公然与国家大政方针叫板。这就直接把新拆迁条例放在社会公众不信任的风口浪尖上。
四部委的联手动作,旨在捍卫国家法律尊严,捍卫国家政令威信。如果在“有法可依”之后,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那么法令政令就都在现实中成为壁上挂的风景画而已,就无法规范和建树新的法律秩序。则国家威信何存,法律颜面何存?
四部委强势执法还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对于那些公然违法违规者,决不姑息。对他们的姑息即是对群众的犯罪。任何一级党委政府,都必须在国家法令政令下依法秉公行事,都不能心存侥幸心理。那种认为只要自己是为了地方发展,没把利益揣进腰包,国家就会对自己网开一面、手下留情的想法是错误的,也是有害的。
在这样一个利益多元化的时代,利益主体纷呈。一些地方政府面对利益的诱惑,不能理性地处理好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大局利益与地方利益、眼前利益、部门利益的关系,有的放任利益主体对百姓合法利益的盘剥,有的甚至直接冲到台前与民争利。不依法拆迁,公然违法强拆,即是这种与民争利的极端表现,有的甚至表现为一种赤裸裸的掠夺。一些地方屡有发生的血腥拆迁、暴力拆迁的场景,即是这种掠夺的直接表达。当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屡被侵犯,当国家法令政令屡被公然违反,那么,国家就会在本应造福民众的城市化进程中失信于民,就会在推进国家繁荣的进程中失了人心。失信失心的发展,绝不是国家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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