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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社团披"官衣"敛财,谁该反思?
www.fjnet.cn 2011-10-12 19:41  叶祝颐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打着“九部委协作联盟”旗号,非法举办评比表彰、培训认证等活动;开设“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借为消费者维权的名义大肆向企业敲诈勒索;违规设立分支机构,交给企业承办运营,每年收取数万元管理费……近来,随着一些典型案例曝光,部分民间团体、协会非法敛财的种种乱象,引起社会关注。(10月11日《人民日报》)

打着“九部委协作联盟”的旗号的“全国高协组织”,违规举办“中国房地产年会”的“中国地区开发促进会”,还有被“共和国脊梁”评奖丑闻牵出的“中爱联”,由“中爱联”牵出的“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由“卢美美”牵出的“中非希望工程”及“世华会”。社团敛财丑闻不断上演连续剧,令人唏嘘不已。《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不得擅自成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但是,现实中披着“官衣”从事与其宗旨不符活动的民间团体不在少数。这些披着“官方”外衣的社团擅自设立分支机构,非法敛财,其被曝光查处是咎由自取。但是社会团体为何穿着官方外衣敛财值得反思。

如果不是打着“九部委协作联盟”的旗号,“全国高协组织”如何招摇撞骗,举办评比表彰活动,出售牌匾、证书?如果没有“中爱联”的国字号“虎皮”,仅凭“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的能量,也不可能有如此之大的影响力与圈钱能力。一些敛财社团正是利用了人们对官方外衣的信任心理,才让乱培训乱评比乱收费变成现实。针对频频曝光的社团敛财乱象,相关部门依法处罚违规敛财社团值得肯定。但是更多政府部门应引起反思,拿出实际行动履行监管职责,管好自己家的“孩子”,防止“孩子”乱养“孩子”,避免“假孩子”冒充“真孩子”。擦亮“国字号”招牌。

现实生活中,打着“国字号”招牌圈钱的“XX机构”、“XX协会”等社团组织比比皆是。原审计长李金华曾举例说,一个中央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就有100多个,既有儿子部门、孙子部门,还有重孙子、重重孙子部门,三五个人就成立个部门,挂个牌就圈钱。李金华的话可谓一针见血。一些带有官方背景的协会、学会、培训中心等社团组织充当了政府职能部门的“钱袋子”和“养人机构”。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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