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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公正严惩警察酒驾更服众

www.fjnet.cn 2011-11-01 09:17  乔子鲲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警方对此起案件决不能用“普通”来定位,而从一开始就应当视之为“特殊案件”以对,秉着独立、公正、严惩的原则来处置才能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在展示警方铁面无私、一视同仁中才能彻底服众。

因酒驾致5人死亡、3人受伤的警察王银鹏被批捕,这位河南驻马店市汝南县公安局梁祝镇派出所所长,涉嫌罪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公安部则派员督察称对执法犯法者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公众之所以高度关注这起案件,就在于警察本是执法者却成了犯法者,就会更加关心警方会怎么处置。比如担心警方会护短、处罚会从轻等等。而在事发的最初,现场群众对警方的现场处理方式有看法而砸警车、记者采访被派出所扣留等等,则从一个侧面表明,警方对此起案件决不能用“普通”来定位,而从一开始就应当视之为“特殊案件”以对,秉着独立、公正、严惩的原则来处置才能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在展示警方铁面无私、一视同仁中才能彻底服众。

在这起案件中,彻底“独立”有点难,因为警察犯案,又必须由警察而不能是别的职业身份的人去办案。因而,面对民众猜测护短的必然心理,当地警方特别是涉事的直接警方应当避嫌,才能让民众心下稍安。这种避嫌的法则,可考虑由上级警方或异地警方来处置,才算是在制度上做到了“独立”。在此基础上,公安部的派员督察也就为此案的“独立”性而一锤定音。

没有独立就没有公正,但有了独立也仍需强调公正。这种公正性就体现在,从现场勘验取证到最后处理结果的全过程、诸环节,都应当做到依法、规范、科学、公开。只有经得起民众的质疑,经得起科学的推敲,才对得起公正二字。在这个意义上,民众对当初警方的现场处理方式的质疑值得回应,有不当不规范之处应当及时纠正,有不明处应当做出说明,对接下来的处理则应做到公开透明。

警察酒驾对警察形象的损害,要比普通民众酒驾的形象损害大得多。驾驶警车致人死亡比驾驶私人车辆所造成的影响更恶劣。因而,公安部责成当地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严肃整治队伍,才是合乎公众对警察和警方的期待的。也只有如此,才会尽可能挽回警察和警方的形象和公信力。

无论是公安部门还是其他政府部门,任何一起公共危机事件,都是对公信力和形象的考验。冷漠以对,或处置过程经不起推敲和质疑,具体的个案在公众心中就会形成普遍性的认知,直接导致公信力和形象的整体性下滑。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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